各镇(场)人民政府、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会: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2〕39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随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7月6日-7月22日
二、补助范围
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补助内容
主要支持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四种类型的冷库建设。
四、补助标准
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支持原则。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申报形式
线下申报。各镇(场)接到申报工作通知后,及时、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有申报意愿的实施主体准备项目储备申报材料,请于7月22日前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随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3339522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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