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农政策,规范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公示、发放全流程管理,保障广大农户合法权益,结合《随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随县农发〔2026〕11号)文件内容,现对政策进行全面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本次方案依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农计发〔2021〕10号)文件要求,结合随县耕地现状、土地确权、土地流转等实际情况制定。旨在安全、及时、足额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至农户手中,强化耕地保护意识,稳定粮食生产,不折不扣落实农业支持保护相关惠农举措。
二、补贴范围与对象解读
(一)补贴覆盖范围
全县范围内拥有承包权的农户耕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村组非承包地、国有农场及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耕地,均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二)补贴发放对象及认定规则
1. 核心依据:以农户土地二轮延包确权实测面积作为补贴核算唯一依据,按家庭承包农户为单位发放补贴。
2. 土地流转相关规定
农户间流转土地:签订流转协议并明确补贴受益方,协议需在当地财政所备案;未签订协议的,补贴归土地承包权人所有。流转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签订规范流转协议、明确补贴归属并备案,无备案协议不予认定。村组非承包地、国有农场耕地:对外承包耕种的,需补签正式承包协议并报财政所备案,补贴发放给实际承包方;国有农场自行经营的耕地,不享受补贴。
3. 不予享受补贴的情形
(1) 用作畜牧养殖场的耕地;
(2)已核发林权证的林地;
(3)成片转为设施农业的用地(含生产设施、配套附属用地);
(4) 被非农征收、占用,以及存在耕地“非农化”五类违规情形的土地;
(5)经县政府认定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6)占补平衡中补充后、质量不达标、无法正常耕种的耕地;
(7)私自改为林地、园地的耕地。
三、补贴资金与面积核定规则
(一)资金分配方式
结合上级下达补贴资金及往年结转资金总额,按照全县最终审定的合规耕地面积,统一核算亩均补贴标准,再逐户分配补贴资金。
(二)补贴面积核定四步流程
1. 农户自主申报:村委会组织农户填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农户签字确认、村委会盖章后上报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 逐户核实审核:乡镇工作人员核对农户身份信息、确权面积、流转面积、扣减面积等数据;申报面积与核实面积不符的,需农户签字确认后方可调整,同步更新农户基础信息。
3. 村级全面公示:乡镇财政所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公示表并加盖公章,在各村、村民组集中张榜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接到异议,立即重新核查整改。
4. 汇总上报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村汇总表》,分别报送至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县财政局。由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审定,作为补贴发放最终依据。
四、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及要求
补贴全程执行“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时间”,依托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全程公开透明。
1. 资金分解: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审定的补贴面积、全县统一亩补标准,核算每户补贴金额。
2. 二次公示:各乡镇再次公示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公示期7天,异议问题限期处置,公示无异议后上传系统数据。
3. 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一本通发放,一户一卡,严禁一户多卡、编造虚假户主及村组信息。金融机构收到分户数据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入账,账户备注“耕补”,资金到账次日起计算利息。外出务工农户的一卡通由财政所专人登记保管,做到随取随发。资金支取管理:农户凭一卡通及密码自行支取补贴,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代扣、挪用农户补贴资金。卡片遗失、信息变更的,农户可到网点挂失补办,并及时将新资料报备当地财政所更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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