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0号);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 第七十号)。
二、申请条件
所有自然人和法人都可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1)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4、决定: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力。
五、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七、办理方式
网上或随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722-3339444
八、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有人社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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