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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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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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防范化解养老保险支付风险,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确保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正常发放,待遇领取人员要每一年内进行一次资格认证。

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核实具体方法:

1、通过微信“湖北12333”公众号上自行认证(微信添加公众号“湖北12333”,点击左下角“微服务”进入“服务大厅”,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地市选择“随州”,然后按要求进行下一步,直至认证成功)。

2、支付宝搜索“湖北智慧人社”进入服务大厅,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随州本人身份验证或帮亲友进行身份验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点击开始采集人脸信息。

3、无法完成线上认证的,乡镇人社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待遇领取人或其家属,拍下当事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和身份证的清晰照片,传至我局稽核审计科进行后台认证。

按以上三种发放认证成功的,填报《随县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合格登记表》,并打印加盖公章,并附上认证过程中的取证照片,报送我局稽核审计科工作人员。此项业务应在收到下发待核实名单后两个月的时间内办结并报送。如果以上三种方法均不能成功认证的,我局将按人社保险中心函[2019]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暂停其养老待遇发放,待核实其生存状态后再恢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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