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社局开展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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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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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下旬起,县人社局组成3个工作专班,深入各镇(场)核查参保缴费数据、督办保费征收工作,从整体来看,保费征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还有少数镇(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距离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

为此,县政府要求: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将今年省、县提高缴费补贴以及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当年缴当年补贴、断缴补缴无补贴的惠民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同时将缴费时间、缴费方式、征收渠道公示引导到位,提高群众参保热情和积极性,引导参保人员在经济许可的情况下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提高人均缴费标准。二、继续强化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各镇场要树立底线思维,要组织专班对本地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开展拉网式排查,详细准确掌握本地群众的参保状况,建立居民社保信息台账,要把没有参加任何社会养老保险的适龄群众作为工作重点,精准施策,各个击破,不落一人,把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底线,真正实现适龄人群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无遗漏、零死角,应纳尽纳、应缴尽缴、应保尽保。对本辖区“应保尽保”同时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做好参保进度计划,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落实工作责任,抓住重点环节,确保如期完成参保任务。三、落实工作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各镇(场)人社中心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保费征收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协办员保费征收后要及时入库,不得出现基金安全风险问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关系到百姓幸福的民生工程,同时是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创先争优的重要指标之一。各镇(场)要围绕目标任务,加大力度,挖掘潜力,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真正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县居保局要加强征收督办,每月一通报,每月一管办,对进度滞后的镇村要分析原因,重点督办,确保在6月底全县参保缴费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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