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
(四)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 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风险管理。
(二十)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二十一)负责知识产权保护。
(二十二)负责促进产权运用。
(二十三)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二十四)负责小贷公司、投资公司、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等地方类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转变职能。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 “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服务。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实行统一受理承办。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建立质量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4、与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并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
5、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有关职责分工。对户外公共场所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占道经营的游散摊点、场外(店外)经营的无照商贩,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
部门基本情况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21个科室:办公室、法规股、执法稽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股、网络交易与市场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股、标准化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与协调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生产经营监管股、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管股、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促进股、财务股、督察审计股、人事教育股。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实有人数191人,其中:在职113人,退休78人。
第二部分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收入4129.23万元,比上年增加865.96万元,增幅26.5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预算经费增加;二是项目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支出4129.23万元,比上年增加865.96万元,增幅26.5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绩效预算经费增加;二是项目预算增加。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3.2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87.0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5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7.40%。
3、卫生健康支出113.4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2.75%。
4、住房保障支出116.9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2.83%。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601.3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6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其中:基本工资508.89万元、津贴补贴294.55万元、奖金373.18万元、养老保险161.69万元、职业年金80.85万元、医疗保险113.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74万元、住房公积金116.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27.8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3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办公、水电、差旅、公务接待、劳务费用、会议培训、公务用车、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7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8.4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被装购置费40万元、委托业务费40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福利费0.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75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634.78万元、退休费5.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6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3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3909.23万元、比上年增加705.96万元,增幅22.0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绩效预算经费增加;二是项目预算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256.37万元,比上年减少17.39万元,减幅6.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预算经费减少。主要支出科目: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7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8.4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福利费0.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75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28.6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总额660万元。其中采购货物390万元、服务类27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及家具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委托业务等。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底资产总额2390.2万元,比上年减少66.1万元,减幅2.69%,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减少。其中:流动资产117.7万元,比上年减少57.8万元,减幅32.93%,主要原因是结余结转资金减少;非流动资产2272.5万元,比上年减少8.2万元,减幅0.36%,主要原因是报废处理到达年限不能继续使用的一批固定资产。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4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增幅7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上年无此项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1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16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增幅1.67倍。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系统执法车辆老化,拟更换部分执法车辆。
第三部分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整体绩效目标:1、更深层次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2、更大力度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3、更加有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4、更实举措提高消费维权效能,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5、通过质量提升行动,找准我县企业产品质量共性问题,并为企业提出解决方案,促进我县产品质量提升,形成我县产品特有品牌,推动质量强市战略。6、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检查及宣传等,确保安全生产。7、实施标准化战略,提高全县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水平。
二、项目主要内容:2024年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项目分别为消费维权经费、打击传销专项经费、市场登记许可业务、便民窗口服务外包业务、安全监管经费、药品监管经费、执法车辆购置、市场监管执法、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资金2638.17万元。
三、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依据及情况说明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责(国务院“三定”方案)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合同违法、质量违法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抽检、安全风险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隐患排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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