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 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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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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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2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祝成红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9月9日,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绿豆芽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委托湖北锐帆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验。2022年10月12日湖北锐帆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绿豆芽的《检验报告》(编号:2022SP6625),内容显示: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299随县唐县镇北园街道某商家购进2.5Kg上述绿豆芽,进货价为3.0Kg,售价3.96Kg,上述绿豆芽在2022年10月14日之前已销售1.76Kg,损耗0.74Kg。不合格绿豆芽货值总额为7。当事人不合格绿豆芽获利1.7元。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祝成红经营门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了不合格食品收购、销售数量及流向,查明了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环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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