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年第六期)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24-07-30
  • 【字体: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现将2024年部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随县殷店镇天惠购物广场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9日,我局委托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当日销售的水果萝卜和白玉山药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水果萝卜中的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3-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白玉山药中的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受委托人口述称于2024年4月6日从曾都区南郊白沙洲农副产品物流园一名叫周某德处购进了40千克的上述水果萝卜和22.3千克的上述白玉山药。水果萝卜购进价为1.5元/千克,售价为1.96元/千克,于4月11日全部售完;白玉山药购进价为9.4元/千克,售价为17.16元/千克,于4月16日全部售完。上述抽检不合格的水果萝卜和白玉山药除去损耗外,水果萝卜的货值金额为69.6元,盈利11.6元;白玉山药的货值金额为345.8元,盈利152.8元。上述水果萝卜和白玉山药的货值金额合计415.4元,盈利合计164.4元。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随县殷店镇天惠购物广场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了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环节,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随县辰昌迷你连锁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7日,我局委托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当日经营的一级青椒(辣椒)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经检验为不合格的一级青椒(辣椒)是2024年4月5日从随州白沙洲批发市场李某兵处采购,共采购10斤,购进价是4元/斤,销售价是4.48元/斤,货值金额44.8元,获利4.8元。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随县辰昌迷你连锁超市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了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环节,进行了行政处罚。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