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依据《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随双随机办〔2023〕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抽查计划、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县市场监管领域各单位要按照《年度计划》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开展好抽查工作,切实推动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联合抽查计划的牵头发起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制定抽查方案,科学组织实施;参与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对接工作,形成部门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紧密配合、上下一盘棋的局面。抽查计划应全部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实施,不得“平台外操作”。联席会各单位在做好本部门双随机工作的同时,要督促指导本领域对应业务条线开展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做到上下联动。
二、推进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工作效能。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平台已经建成,并与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现数据联动,支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各单位计划发起部门要结合《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三、规范随机抽查程序,强化抽查结果公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按照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强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抽查效果。按照“谁发起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任务发起部门应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在实施联合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做好后处续理工作,在处理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要强化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四、坚持计划动态调整,加强督办考核检查。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可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在遵循相关报批程序后按需调整抽查计划,实行动态调整、动态管理。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实际监管中需要增加的抽查计划,或已列入工作计划但实际监管中需要取消的计划,以及需要调增调减抽查计划比例的,可通过“双随机”办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向社会公示。县双随机办将结合相关考核指标,加强数据监测分析,定期通报晾晒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任务执行情况,并适时组织开展推进情况督查。
请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贯彻执行本计划情况,存在的问题、对策措施及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预安排,通过邮箱报送随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0722-3338323;邮箱:284834118@qq.com。
附件: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 比例 | 抽查 频次 | 被抽查 概率 | 发起 部门 | 配合 部门 | 实施 时间 | 实施层级及 牵头股室、 单位 |
1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1.学校招生、办学、 收费等情况的检查 | 民办幼儿园 | 15%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教育 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7-8 月 | 县级;县教 育局基础教 育股 |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情况的抽查 | 中小学、幼儿园 | 不低于 30% | 1-2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市场监管部门 | 教育部 门 | 春秋季 开学、中 高考等 节点 | 县级;县市 场监管局食 品生产股 | ||
2 | 影剧院、录像厅(室)、 游艺厅 (室)、舞 厅、音乐厅 经营卫生情 况抽查 | 3.游艺厅(室)、舞 厅、音乐厅取得、公 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 情况的检查 | 游艺厅(室)、 舞厅、音乐厅 | 3%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文化旅 游部门 | 公安、 卫生健 康、消 防救援 部门 | 全年 | 县级;县文 旅局市场股 |
3 | 宾馆、旅店 监督抽查 | 4.宾馆、旅店取得许 可证情况的检查 | 各类宾馆、旅店 | 10%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公安部 门 | 住建、 卫健、 市场监 管、消 防部门 | 11 月底 前 | 县级;县公 安局治安大 队 |
5.宾馆、旅店治安安 全情况的检查 |
4 | 企业年度报 告抽查 | 6.年度报告公示信息 的检查 | 各类企业年报信 息 | 不低于 0.5%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市场监 管部门 | 人社、 科技和 信息化 部门 | 全年 | 县级;县市 场监管局信 用监管股 |
5 | 车用油品质 量监管 | 7.重点区域车用油品 质量抽查监测 | 车用油品生产、 销售、运输、储 存企业 | 3%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市场监 管部门 | 生态环 境、科 技和信 息化部 门 | 4-9 月 | 县级;县市 场监管局产 品质量股 |
6 | 机动车排放 检验机构检 测情况抽查 | 8.机动车排放和设备 使用情况检查 | 机动车排放检验 单位 | 7%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市场监 管部门 | 生态环 境部门 | 5 月 | 县级;县市 场监管局标 准化股 |
7 | 保安行业相 关单位抽查 | 9.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 的检查 | 保安行业相关单 位 | 8%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公安 部门 | 市场监 管部门 | 全年 | 县级;县公 安局内保大 队 |
8 | 爆破作业单位抽查 | 10.民用爆破物仓储 情况的检查 | 民爆物品生产单位、民爆物品销售单位、爆破作业单位 | 100% | 1-2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公安 部门 | 科技和 信息 化、市 场监 管、气 象部门 | 11 月底 前 | 县级;县公 安局治安大 队 |
11.爆破作业单位有关制度情况的检查 | ||||||||||
12.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的检查 | ||||||||||
9 | 消防产品检查 | 13.使用领域消防产 品的检查 | 新投用的建设工 程 | 10%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消防救 援部门 | 住建 部门 | 3-11 月 | 县级;县消 防救援大队 |
10 |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14.工业企业职业健 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 查 | 存在粉尘、化学 毒物、噪声危害 因素浓(强)度 超标且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工 业企业 | 3%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卫生健 康部门 | 人社 部门 | 全年 | 县级;县卫 健局政策法 规股 |
11 | 互联网上网 服务营业场 所的检查 | 1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 经营性互联网文 化单位 | 3%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文化旅 游部门 | 公安 | 全年 | 县级;文化 和旅游市场 综合执法大 队 |
12 | 营业性演出 经营活动从 业单位的检 查 | 16.营业性演出经营 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 可证的检查 | 营业性演出从业 单位 | 3%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文化旅 游部门 | 消防救 援部门 | 全年 | 县级;文化 和旅游市场 综合执法大 队 |
17.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 消防情况的检查 | ||||||||||
13 |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 18.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 艺术品经营单位 | 3%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文化旅 游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县级;文化 和旅游市场 综合执法大 队 |
14 | 旅行社行业监管 | 19.旅行社取得许可 证情况的检查 | 旅行社 | 3%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文化旅 游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县级;文化 和旅游市场 综合执法大 队 |
20.旅行社经营情况 的检查 | ||||||||||
15 |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业务抽查 | 21.通过网络经营旅 行社业务的抽查 | 通过网络经营旅 行社的企业及平 台 | 3%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文化旅 游部门 | 市场监 管部门 | 全年 | 县级;文化 和旅游市场 综合执法大 队 |
22.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 |||||||||
16 | 常压液体危 险货物从业单位监督检查 | 23.常压液体危货物罐体检验检测机构(出厂检验)检查 |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检测机构(出厂检验) | 100%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市场监 管部门 | 交通运 输部门 | 全年 | 县级;县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股、标准化股 |
17 | 劳动用工监管 | 24.各类用人单位招 工用工、工资支付、 参保缴费等情况的检 查 | 各类用人单位、 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建筑施工项 目 | 0.5%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人社 部门 | 市场监 管、住 建部门 | 春季、冬 季 | 县级;说明: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
18 | 国家常规统 计调查、部 门统计调 查、地方统 计调查 | 25.调查对象依法设 置原始记录、统计台 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 情况检查 | 统计调查对象 | 1%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统计 部门 | 发改、 科经、 市场监 管部门 | 1-11 月 | 省、市、县 三级共同执 行;县统计 局政策法规 股 |
19 | 依法必须招 投标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 投标抽查 | 26.依法必须招标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情况的检查 | 2022 年 9 月 -2023 年 8 月省 级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工程建设招 投标项目 | 5%或者 不少于 40 个 抽查对 象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公共资 源监管 部门 | 发改、 住建、 交通运 输、水 利部 门、公 共资源 交易 (政府 采购中 心) | 全年 | 省、市、县 三级共同执 行;县公共 资源交易监 督管理局 |
20 | 养老机构监 督检查 | 27.养老机构建筑消 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 况检查 | 全省备案登记养 老机构 | 县区级 30%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民政 部门 | 住建、 消防救 援、市 场监管 部门 | 11 月底 前 | 县级;县民 政局社会救 助和养老服 务股 |
28.养老机构消防设 施设备和消防安全管 理情况检查 | ||||||||||
29.养老机构特种设 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
30.养老机构服务质 量及安全检查 | ||||||||||
21 | 房地产市场 监督执法检 查 | 31.房地产市场监督 执法检查 | 房地产开发从业 单位 | 在建在 售项目 的 30%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住建 部门 | 市场监 管部门 | 11 月底 前 | 县级;县住 建局所属房 产局 |
32.房地产行业网签 备案价及明码标价情 况的检查 | 房地产开发从业 单位 | 在建在 售项目 的 30%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住建 部门 | 发改、 市场监 管部门 | 11 月底 前 | 县级;县住 建局所属房 产局 | ||
22 | 建筑市场监 督执法检查 | 33.建筑市场监督执 法检查 | 建筑市场从业单 位 | 在建项 目的10%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住建 部门 | 消防救 援大队 | 11 月底 前 | 县级,县住 建局所属市 场管理站 |
23 | 燃气经营监 督执法检查 | 34.燃气经营许可证、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局 检查 | 燃气经营企业 | 50%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住建部 门 | 市场监 管、消 防救援 部门 | 11 月底 前 | 县级;县住 建局城市建 设股 |
24 | 生态环境监 测机构监督 检查 | 35.生态环境监测机 构开展监测情况的检 查 | 生态环境监测机 构 | 10%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生态环 境部门 | 市场监 管部门 | 全年 | 县级;县环 境监察大队 |
25 | 机动车销售 企业监管 | 36.机动车环保信息 公开检查 | 机动车销售企业 | 10%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生态环 境部门 | 科经部 门 | 全年 | 县级;县生 态环境局大 气环境股 |
26 | 市政工程监 督检查 | 37.城镇污水处理厂 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 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10%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生态环 境 | 住建局 | 全年 | 县级;县环 境监察大队 |
27 | 农业生产资 料监管 | 38.农药监督检查 | 农药生产者、经 营者,农药登记 试验单位 | 3%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农业农 村部门 | 市场监 管部门 | 全年 | 县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39.肥料监督检查 | 肥料生产经营者 | 3% | 1次/年 | |||||||
40.种子监督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者 | 5% | 1次/年 | |||||||
41.兽药监督检查 | 兽药生产经营企 业兽药使用单位 | 5% | 1次/年 | |||||||
42.饲料饲料添加剂 监督抽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 剂生产企业和经 营企业 | 6% | 1次/年 | |||||||
28 | 学校生活饮 用水卫生的 检查 | 43.生活饮用水水质 的检查 | 学校、托幼机构 | 3%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卫生健 康部门 | 教育部 门 | 全年 | 县级;县卫健局政 策法规监督股 |
29 | 自来水厂水 质监督检查 | 44.供水水质的检查 | 自来水厂 | 5% | 1次/年 | 市场监 管部门 | 全年 | |||
30 | 商超、超市 监督检查 | 45.卫生许可证、空 气、微小气候检测的 检查 | 商场、超市 | 5% | 1次/年 | 全年 | ||||
31 | 消毒产品的 检查 | 46.卫生许可证持证 情况、消毒产品卫生 安全评价报告的检查 | 消毒产品生产企 业 | 5%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市场监 管部门 | 全年 | ||
47.生产材料、生产过 程、原材料卫生质量 的检查 | 全年 | |||||||||
32 | 餐饮具集中 消毒服务单 位的检查 | 48.餐饮具集中消毒 服务安全依法生产情 况及消毒餐饮具卫生 质量的检查 | 餐饮具集中消毒 服务单位 | 5% | 1次/年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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