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2-6068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2022)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11-21
编辑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随县“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随县“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

                                       (代拟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准入准营便利化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发(2021)35号精神,结合随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经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建立“一证准营”行业综合许可制度,提升集成化服务效能,大幅降低企业准营成本,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改革内容

一)整合审批要件,实行“一次告知”。在不改变各相关部门规定的准入许可条件前提下,对一个行业所有涉企许可事项的,将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审批条件、提交材料、申请方式、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进行标准化集成,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许可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场)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 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二)简并申报材料,实行“一表申请”。基于集成后的行业准入条件和信息要素,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将一个行业市场准入许可涉及的多张申请表归并为一张申请表。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推行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场)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 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三)优化受理流程,实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设立“一业一证”综合服务实体窗口,实行线上“一网通办”“一事联办”;线下“一窗受理”“统一出件”,推进线上线下办事深度融合。优化线下服务,按行业指导指引,实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推行在线申请、在线受理、证照免费寄递、不见面审批。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镇(场)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四)合并核查程序,实行“一次核查”。对需要现场核查事项,由行业牵头部门统筹组织、部门联合,实行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场)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 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五)再造审批模式,实行“一并审批”。依托“一业一证”审批系统,各有关部门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相关前置部门的办理信息,依法定职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采用短信提示等方式及时告知申请人相关许可证办理情况。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场)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 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创新准营方式,实现“一证准营”。“行业综合许可证”采用全县统一样式,相关单项法定许可信息通过二维码的形式加载到行业综合许可证上,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统一制发。各级各部门要对行业综合许可证予以认可,并加强推广应用。市场主体只需在生产经营场所公示《行业综合许可证》,即视为符合各监管部门的亮证要求。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的同时,一并发放相关许可事项的法定许可证,方便行业经营主体跨地经营。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镇(场)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推行行业综合监管,实现“一体联动”。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和监管执法信息双向反馈、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在审批、服务、监管全流程各环节中的衔接,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协同联合监管等监管方式,提升综合监管效能。牵头单位: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镇(场)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三、工作措施

)建立行业目录管理制度全县统一建立“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规范行业名称和涉及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县首批选择与市民生活关联度高、发生频次高的超市、饭店、小餐饮等19个行业改革目录,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有关部门梳理编制印发,并实施动态管理。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能实际,对全县统一目录提出新增、调整的建议,使改革惠及更多行业的市场主体。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场)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统一审批标准规范“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牵头部门会同各协同部门制定改革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厘清审前服务、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基本程序环节,梳理集成一个行业中各部门要求的行业准入条件、申请信息要素和材料清单,逐行业细化明确“一业一证”审批模式下的审批、服务、监管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实现审批流程再造。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明确实行告知承诺的内容,纳入行业集成的告知承诺书中,允许申请人以告知承诺书替代证明符合相关审批条件的材料。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场)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 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三)推进综合审批系统建设。依托“一事联办”平台和省“一业一证”综合审批系统,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并审批、统一出件。推动行业综合许可从新办扩展到变更、延续、注销全流程,并与企业开办等环节相衔接,与一事联办等改革相融合。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在线办理,自主打印行业综合许可证和有关单项法定许可证。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镇(场)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推动政务信息共享应用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的行业,梳理政务信息需求清单,包括市场主体的电子证照、年报、许可、处罚、信用等,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为审批和监管提质增效提供支撑。对制发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行电子化管理,及时将其归集到省、市电子证照库。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广泛推行市场主体电子亮证应用,为行业综合许可证的持证企业跨区经营、上网经营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镇(场)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消防救援大队、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加强法治保障。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推动将其上升为制度规定,固化改革成果。明确权责关系,“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改革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因实施行政许可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法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作为实施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各镇(场)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四、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保障坚持领导牵头,每个改革行业由一位县领导负责;建立由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司法局共同牵头,各相关部门依职责协同的“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及时研究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各镇政府和管委会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改革主阵地作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改革统筹协调部门、行业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强化指导协调。县级牵头部门和各协同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一业一证”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等工作;积极支持各地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及时响应各地改革诉求,帮助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一业一证”专窗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考核监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谁牵头、谁负责”的领导责任机制,把“一业一证”改革纳入我全年重点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指标。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对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一业一证”改革意义和举措,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广泛了解改革目的和做法,促进社会认知、市场认可、群众认同,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附件:随县“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第一批)

附件

随县“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第一批)

序号

行业名称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审批时限

县级牵头部门

县级协同
部门

责任领导

备注

现审批时限

改革后        审批时限

1

便利店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县市场监管局

县烟草专卖局

县分管
领导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县级烟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乙类非处方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2

超市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县市场监管局

县烟草专卖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分管
领导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乙类非处方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县级烟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级卫健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 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序号

行业名称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审批时限

县级牵头部门

县级协同
部门

责任领导

备注

现审批时限

改革后             审批时限

3

饭店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县市场监管局

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

县分管
领导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县级烟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法定6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不包含公示时间)

配套建设燃煤、燃油、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锅炉,以及总容量1吨/小时(0.7 兆瓦)以上天然气锅炉的须办理

4

小餐饮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10个工作日,目前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10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县市场监管局

县烟草专卖局

县分管
领导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县级烟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序号

行业名称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审批时限

县级牵头部门

县级协同
部门

责任领导

备注

现审批时限

改革后             审批时限

5

烘焙房/ 面包房/ 蛋糕店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10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县市场监管局

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分管
领导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县级烟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6

咖啡店/ 茶馆/ 奶茶店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10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县市场监管局

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分管
领导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县级烟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 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序号

行业名称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审批时限

县级牵头部门

县级协同
部门

责任领导

备注

现审批时限

改革后             审批时限

7

酒吧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县市场监管局

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分管
领导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县级烟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8

母婴用品店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县市场监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分管
领导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9

健身房/健身馆(含游泳馆)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县卫健局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分管
领导

按需办理

序号

行业名称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审批时限

县级牵头部门

县级协同
部门

责任领导

备注

现审批时限

改革后             审批时限

9

健身房/健身馆(含游泳馆)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级卫健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县卫健局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分管
领导

游泳场(馆)须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10

美容美发店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级卫健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县卫健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分管
领导

美容店和30平方米以上的美发店须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11

药店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县市场监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分管
领导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零售)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序号

行业名称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审批时限

县级牵头部门

县级协同
部门

责任领导

备注

现审批时限

改革后             审批时限

12

宾馆/酒店/ 旅馆

旅馆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

县级公安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正常程序5-10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正常程序5个工作日

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

县分管
领导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级卫健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排水许可证

县级城镇排水主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从事餐饮活动或者消毒排水的需要办理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县级烟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现场勘验)

8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现场勘验)

按需办理

序号

行业名称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审批时限

县级牵头部门

县级协同
部门

责任领导

备注

现审批时限

改革后             审批时限

12

宾馆/酒店/ 旅馆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县级体育主管部门

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

县分管
领导

按需办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法定6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不包含公示时间)

配套建设燃煤、燃油、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锅炉,以及总容量1吨/小时(0.7  兆瓦)以上天然气锅炉的须办理

13

书店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

县级宣传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 1-1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县委宣传部

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分管
领导


出版物网上发行备案

县级宣传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 1-9个工作日

9个工作日

属于行政备案事项
按需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级卫健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序号

行业名称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审批时限

县级牵头部门

县级协同
部门

责任领导

备注

现审批时限

改革后             审批时限

14

电影院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县级宣传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 1-9个工作日

9个工作日

县委宣传部

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分管
领导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级卫健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15

歌舞娱乐场所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现场勘验)

8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现场勘验)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分管
领导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级卫健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歌舞厅须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序号

行业名称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审批时限

县级牵头部门

县级协同
部门

责任领导

备注

现审批时限

改革后             审批时限

16

游艺娱乐场所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现场勘验)

8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现场勘验)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分管
领导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级卫健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17

网吧/网咖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现场勘验)

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现场勘验)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

县分管
领导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批

县级公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8个工作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序号

行业名称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审批时限

县级牵头部门

县级协同
部门

责任领导

备注

现审批时限

改革后             审批时限

18

农资经营店

农药经营许可(非限制使用农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平均5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县农业农村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分管
领导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19

宠物店/ 宠物医院

动物诊疗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平均5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县农业农村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分管
领导


兽药经营许可证(非生物制品类)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平均4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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