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22-05-15
信息来源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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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员
关于对《随县 “星级药店”评定活动工作方案》解读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强化企业服务理念,促进诚信机制建设,推进社会创新管理,构筑长效监管模式,通过开展评定活动,积极推进药品零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星级药店”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规范我县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落实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经营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方案》的制定依据

评定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企业自主申请,监管部门严格把关,结果公开公示。将评定活动与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坚持评审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评定质量,使评选的“星级药店”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夯实药品零售企业分类管理的基础。

    三、主要内容

    评定分为十个等级,用五角星数量来表示,每个检查项目对应的检查内容全部达标即可得一星,“十星”为最高标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日常监管、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情况,每年再组织对“星级药店”进行一次复核评估,并根据复核结果进行动态等级管理,对连续两年星级等次在“九星”以上的企业再授予“药品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

整个评选工作采取企业自主申报、辖区监管所初评、县局复评的方式开展。通过申报一个验收一个的方式,突出规范性与示范性,分阶段逐步推进,形成常态化机制。

整个评选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至6月30日)

通过县局微信交流群等平台公告评选通知和评选标准,并由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进一步通知到各相关企业,组织辖区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评选标准》开展学习和自查,动员企业积极参与,并向社会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和企业参与度,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自评申报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各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对缺陷项目整改到位,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达到评定标准。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促进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管理,合法经营。

(三)星级评定阶段(7月16日12月15)

各药品零售企业填写《随县星级药店申报表》(附件2)并报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现场检查评定分为初评和复评,初评由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各所依据评选标准对申报企业现场进行检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上报县局药品经营监管股,由县局药品经营监管股联合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对申报单位再进行复评。

(四)命名表彰阶段(12月16日12月30日)

县局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结合企业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综合评定,并在相关平台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统一发放“星级药店公示牌”,对连续两年星级等次在“九星”以上的企业再授予“药品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所有“公示牌”应摆放在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药品零售企业有保持动态等级星级标志至下次监督检查的义务,不得撕毁、涂改星级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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