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司法局概况
1、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司法局概况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司法行政调研工作,起草、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杜绝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3)负责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断完善全县大调解机制。
(4)负责拟定全县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县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5)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6)负责全县司法所全面建设,负责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指导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处罚、国家赔偿等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县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9)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局内部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警用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11)承办市司法局授权办理事项。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随县司法局于2009年7月正式组建成立。局机关设7个职能科室,核定编制14人,其中政法编制13人,工勤编制1人;目前在编在岗政法编制10人,以钱养事工勤编1人。下辖二级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1个,核定全额事业编4人,在编在岗4人。派出司法所21个、核定政法编制33人,在编在岗31人;管理公证处1家,注册公证员2人;律师事务所1家,注册律师4人;法律服务所16家,执业法律工作者32名。
第二部分 随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随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收入1213.14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1213.14万元。比2023年961.61的万元增加了251.53万元,增长了26.16%,主要原因是2025年按预算要求录入了2025年的上级转移支付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随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1213.1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26.02万元,社区矫正15万元,法治建设5万元,其他司法支出3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13万元。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51.53万元,增长率为26.16%。主要原2025年按预算要求录入了2025年的上级转移支付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随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213.14万元,比上年增加251.53万元,增加率26.16%,主要原因为2025年按预算要求录入了2025年的上级转移支付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随县司法局部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801.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9.49万元,津贴补贴181.63万元(不含公务交通补贴),奖金150.58万元,养老保险62.19万元,职业年金31.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2.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2万元,住房公积金45.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44万元,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3.5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福利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随县司法局2025年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5年,县司法局有公务用车2辆,由于司法局不属于“四大家”,因此在财政无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
随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随县司法局本级项目预算411.8万元。其中社区矫正10万元,司法政府购买服务155万元,法治建设(含法律顾问)工作经费5万元,行政复议经费5万元,安置帮教5万元,公证公益性服务费10万元,省对下公共法律服务转移支付107万元,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1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项目4.8万元。
项目主要用于:一是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重要任务所需的经费;二是社区矫正工作硬件设施的完善,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三是为随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审查、指派、检查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承办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和全县公益性法律援助提供资金支持;四是用于严格执法,大力普法;五是用于保障随县法律顾问工作;六是用于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随县司法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相比去年2万元,减少25%;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去年相同。
第三部分 随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公开表附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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