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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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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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仲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劳动纠纷、纠正个别律师不正之风,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召开了办理工作会议,成立了办理工作专班研究提案内容,听取了县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楚峰律师事务所、市基层法律服务协会等单位的意见,实地进行了调查了解,形成答复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我们认为,提案对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具有重要价值。

(一)关于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正之风的调查情况

根据提案反映的情况,随县司法局调查组分别于5月21日、6月4日对案件代理人胡国民、案件当事人胡道军、卢顺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但三人均对恶意串通,提高要价的问题进行了否认。但即便如此,调查组仍从法律服务人员执业纪律、执业道德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对案件代理人胡国民进行了警示约谈。胡国民本人也向县司法局写出了思想认识。其表示,已深刻认识到在这两起劳动争议案件的代理过程中,没有注重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政治站位不高,只考虑了当事人的利益,没有考虑企业的权益和感受,造成了一定的误解。今后,其一定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法律服务中,从严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

(二)关于对法律服务人员教育整顿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队伍建设,有效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法律服务行业生态。县司法局按照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安排,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扎实开展我县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一是加强指导,成立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组。制定《随县县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围绕重点(特别是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和违法违规执业两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二是增强学习,推动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4月12日、4月14日在参加省市专项整治视频会议后,县司法局对全县全县41名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了会议培训。会议强调要聚焦法律服务行业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重点时节以属地管理为基础开展“四大专项整治”,对标对表落实专项整治要求。同时培训会上,通过三堂课:《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之“十一个坚持”》、《中国共产党党史发展》及《律师执业红线与风险防范》,进一步阐明法律服务行业整顿工作要精准发力、靶向治疗,补短板、强弱项;要破除管理积弊、查处典型案件、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队伍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行业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净化行业的不正之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狠抓落实,做好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队伍的服务意识,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法律服务队伍而奋斗。三是提升服务,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联合公证、法鉴所、法律服务所等多家单位定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实践活动,积极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法律问题。

四是开展督查,为今后工作打好坚实基础。教育整顿期间,由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组成的督导组对全县一个律师事务所、一个公证处、1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翻看笔记、现场指导等方式,各所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按要求完成了学习教育活动,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三)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县司法局通过入企调查、开门纳谏、上门服务、普法宣传等形式,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法律服务行业的执业行为,强化了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为营造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以案为鉴,树立规矩意识。要明确什么是“底线”,什么是“红线”,在“全”和“严”上下功夫,提高辩明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要以正确的三观引导自己始终保持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去办理每一件案件;

二是重视作风建设,助推行业发展。要深刻学习领会省、市、县有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坚持把作风建设摆到重要位置;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业水平。注重业务学习,把警示教育及专项整顿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加强自身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规范执业,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不诚信的行为和现象,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律师、公证队伍。

四是提高政治站位,践行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全体法律服务人员要高度重视并在执业活动中坚持执业信仰和理念,贯彻落实警示教育要求,不断提升执业能力和水平,更好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更好地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继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改进管理方式、规范服务程序,不断深化民营企业产权民事、刑事司法保障,延伸司法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司法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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