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第四届三次会议第5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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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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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县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号提案提出的的《关于提升县城文化品位的建议》的提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近年来,随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全县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了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全面加强普法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目前,在万福店凤凰山村、万和镇走马岭村、倒峡村、新街镇联合村等地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全县村级法治文化示范点达到43个。使群众在休闲健身和日常生活中受到法治的熏陶和教育,在全县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安装可更换式法治文化牌匾和展板6000多个,方便了群众学法用法。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一、继续巩固提升已有的法治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广场,使其长期发挥法治宣传作用。

二、依托已建成的公园(广场),在原有的基础上添加法治文化元素。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建好用好各种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文化体验路线,满足群众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的需求,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学习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的熏陶。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建设,创新理念,突出法治文化特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吸引力、感染力,有效提升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注重发掘、研究、保护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五、利用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组织普法志愿者、律师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公益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法律问题。

六、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在人员密集的车站、公园(广场)、商业区、居民小区等场所,增添法治内容,建设法治“微景观”,大力弘扬法治文化精神,不断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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