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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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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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纪委全会工作报告“清廉创建”和一体推进“三不”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省、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结合县直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精准把握“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机关党建工作定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县直机关在清廉随县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政商亲清、社会清和、文化清朗,着力建设“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机关、模范机关,为随县“两地三区”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在“汉襄肱骨、神韵随州”建设中作出随县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更加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权力运行规范透明,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执法司法公正文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人民群众对机关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设风清气正的清廉机关

1.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以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为抓手,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胸怀“两个大局”,确保“三个体现”抓在日常、融入经常。把增强政治能力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引导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应对重大斗争和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走在前、作表率。(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规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3.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科学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查处发生在机关党员干部身上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认真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加强机关纪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健全工作机制,对落实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严肃问责。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做实以案促改促治,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二)推动机关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构建阳光高效的政府治理体系

4.深化“放管服”改革。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深入推进流程再造,切实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跑动。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推动事项集中办理。推广行政审批“及时预警、超时默认、自动用印”模式。深入推进系统互通、数据共享,推动县自建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打通,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持续加大“鄂汇办”推广运用力度。完善“12345+营商环境专席”功能,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5.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专家、媒体人士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广泛听取意见。以“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为目标,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重大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发挥《清廉随县》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6.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和依法免罚清单制度。加强涉企案件风险评估,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提高监督效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紧盯管人管钱管物管审批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各类权力设租、寻租问题。(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审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三)弘扬拼抢实进作风,凝聚砥砺奋进正能量

7.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对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虚列凭证、精致走账、微信红包收礼、“一桌餐”等隐形变异问题及时研究整治。常态化开展节日正风肃纪,促使党员干部始终紧廉洁过节之弦。坚持过“紧日子”,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弘扬俭节约、艰苦奋斗之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规范督查检查,持续整治部署工作“一刀切”、“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牵头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8.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引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全力助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强“清廉站所”培育,深化“双评双治双促”活动,坚持以评促改,打通“中梗阻”,倒逼各级各部门转变作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拼搏赶超。聚焦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重点工作,大力查纠“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等“机关病”,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9.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坚持重大决策调研先行,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党员部下沉社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四)坚持忠诚干净担当标准,打造清廉有为的机关干部队伍

10.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搭建干部成长成才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到基层一线、吃劲岗位、艰苦地区,接受多岗位锻炼、中心工作锤炼、急难险重任务磨练,大力选用头脑清、眼界宽、肩膀硬、步子稳、腰板正的干部。健全客观全面考核评价干部机制,突出实践实干实效,着力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审计容错纠错机制,精准规范问责,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让干部在制度和规矩范围内放手干事、放心工作。(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11.提高机关党员干部能力本领。按照“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机关党员干部大学习,全面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的能力本领。深入开展岗位练兵、能力比武活动,为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出实招、搭舞台。扎实开展“勇担当、善作为、保目标”和“项目建设五比五看”活动,组织动员机关党员干部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努力创造一流工作业绩,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牵头单位: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12.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公道正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做实做细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强化任前监督,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全程纪实,改进纪实方式,形成纪实常态,确保发现问题可以纠偏、失职失责可以倒查。严格“一报告两评议”,及时掌握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加强评议情况的分析运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五)锻造坚强基层党组织,高质量推进机关党的建设

13.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有序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基层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抓两头带中间,大力实施县直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夯基础、抓规范、创品牌”三年行动计划。以建设“五好党支部”和创建“红旗党支部”为抓手,选优配强支部书记队伍,加强机关党务干部培训,提升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延伸到基层、规范到支部、落实到党员,把支部建成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14.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统筹做好各单位、行业、系统发展党员工作。采取集中培训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完善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推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上岗和党员志愿服务、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引导党员牢记第一身份,增强服务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管理监督,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关心关爱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属和因公伤残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等党员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牵头单位: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15.培育清廉机关文化。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发挥随州红色资源优势,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到党员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厚植廉洁从政理念。深入挖掘本部门本领域的清廉元素,积极打造特色鲜明的清廉文化品牌,涵养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机关文化。(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组织、部署和检查,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报告;县纪委监委机关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政策措施落地、廉洁高效服务,开展监督检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加强综合督查,重点对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专项督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用,推进民主监督;县委组织部对标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加强对选人用人的专项监督;县审计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开展审计监督。

(二)压实主体责任。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切实担负起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有序推进。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通过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层层压实机关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

(三)强化考核问效。加强对清廉机关建设的督导考评,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加强清廉机关建设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把清廉机关建设纳入党建考核、述职评议、巡视巡察重要内容,作为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红旗党支部”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注重总结经验、发现典型,选树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实效的清廉机关示范点,发挥县级主流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助推清廉机关建设,营造机关带头、社会共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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