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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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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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系列部署,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河道采砂管理,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提升河湖长河湖治理能力,建设健康美丽幸福河湖。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完善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保障组织体系、制度规定和责任到位。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细化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联系单位的工作意识,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履职能力。

2.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和协同发力。加强涉河工作跨区域协同联动,协调解决跨界河湖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河湖治理能力。

3.进一步压实基层河长工作责任,健全河湖管理保护日常监管体系,明确责任要求和目标任务。落实镇村河长巡河情况季度通报、河湖季度督查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基层河长巡河履职能力,加强河湖管护监督,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监督考核,及时激励问责

4.严格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完善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5.健全河湖长制责任追究制度,灵活运用警示提醒、个别约谈、通报批评、提请问责等方式,压紧压实河湖长、联系单位和职能部门责任,与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等执纪执法部门有机衔接。

6.强化河湖长制奖补资金运用,对各地河湖管护与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差异化奖励,对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乡镇给予正向激励。

三、夯实工作基础,完善管护体系

7.按照《湖北省河湖长制“一河(湖)一策”方案(2021-2025年)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全方位开展河湖调查评估,完成方案编制和审定工作。

8.巩固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推进成果应用。开展无人机巡查、智慧河湖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探索河湖长制智慧化、数字化应用升级,构建智能化的河湖监管体系。

9.推进县级河湖水质监测工作,实施水质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建立水质异常提醒制度,推动河湖水质提升。

四、加强重点攻坚,部署专项行动

10.聚焦省市重要决策部署和长江大保护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新一轮碧水保卫战主题行动。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督促抓好水库矮围清理、水资源保护等工作。

11.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落实监督检查,确保汛前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任务。

12.持续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巡查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指导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合理利用河道、水库整治中产生的砂石资源。

五、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宣传引导

13.加强各级河湖长办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加强学习交流,促进互学互鉴、比学赶超。规范民间河湖长选聘,鼓励引导民间志愿组织参与河湖保护,拓宽社会监督和沟通渠道。

14.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六进”活动,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总结一批河湖长制工作创新举措,开展先进典型成效宣传,积极推广经验做法。

15.深入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加快“十四五”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完成浪河治理建设,启动漳水流域治理,推进淮河流域幸福河湖试点,打造小微水体示范片,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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