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水利和湖泊局认真贯彻县人大和政协会议精神以及落实县人大、政协关于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将办理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密切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内部交办、督办、催办制度,及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交流沟通,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们办复工作的意见。通过不懈努力,由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已圆满办结,现将办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承办情况
今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件,其中承办县人大建议13件,主办7件、会办6件;承办政协提案共7件,主办2件、会办5件。承办的建议主要涵盖了河道治理、农业灌溉、安全饮水、水资源保护、水利建设、水库管理、移民后扶等几个方面。严格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间和办理要求,逐件认真办理,圆满地完成了办复工作,办结率、和代表委员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专门抓”的办理工作制度,将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承办工作有分工、有合作、有交办、有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位。
(二)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办理质量
自县政府督查室交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布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和其他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讨论研究办理落实措施,并将建议提案分解到各职能股室,明确了工作任务、办理要求及具体时限。一是列项。对接收的建议提案进行核实,由办公室负责逐一登记,进行分类梳理,提出拟办意见,确定承办股室;二是跟踪催办。严格按照规定的办理要求和时限,组织会办、反馈,由办公室负责进行跟踪催办;三是办理答复件审核。对建议承办股室提报的书面答复意见,实行具体承办股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局长签发三级会审制度;四是资料归档。将建议交办单、答复件、委员回馈表等资料归档存放。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上述四个环节,保证了办理工作有条不紊、有序进行,并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会办件办理情况
今年共办理建议提案会办件11件,分别是县人大1号《关于解决农村田地细碎化的建议》、县人大2号《关于农田小改大实现农田机械化问题的建议》、县人大6号《关于大力实施刘家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议》、县人大15号《关于均水河均川镇段综合治理的建议(提请项目立项)》、县人大33号《关于联光村移民大桥重建的建议》、县人大43号《关于严格规范钾长石开采的建议》、县政协14号《凝聚发展合力共画湿地保护同心圆》、县政协36号《关于澴潭镇镇区污水治理的建议》、县政协71号《关于加快推进随县桐柏山淮河源竹筏漂项目(用地问题)》、县政协77号《依托高标准农田改造 美化镇区居住环境 关于新街镇居委会三组小河治理的提案》、县政协85号《关于耕地流出整改的工作建议》。在收到建议提案后,我们立即主动与主办单位对接沟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意见书面函告主办单位一并答复代表、委员。
(二)主办件办理情况
今年共办理人大建议主办件9件,分别是县人大7号《关于对随中灌区各主支干渠全面整修的建议》、县人大10号《关于农村自来水管网建设的建议》、县人大12号《关于整修唐王水库河道的建议》、县人大13号《关于完善万福店农场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的建议》、县人大14号《关于解决吴山镇唐王片区村民生活用水的建议》、县人大16号《关于解决万和镇倒峡片区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建议》、县人大18号《关于水渠改造工程的建议》、县政协54号《请县委将漂水河高城镇区河道清淤列入2024年全县实施项目,并予以实施》、县政协72号《关于随县淮河源头河湖生态复苏问题的建议》。在收到建议提案后,我们立即主动与代表委员对接沟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意见书面函告代表、委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进提案办理后续推进情况,对已达成事项将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落实相关答复意见,确保办理结果代表满意、委员满意、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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