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开展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全面掌握全县水利工程水旱灾害防御准备情况,确保安全度汛。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检查内容
1.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责任制(行政责任人、指挥长、主管部门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落实情况;堤防、水库(水电站)、涵闸、泵站等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落实;镇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人员转移负责人落实情况以及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党员干部包群众的五级“包保”责任体系。
2.预案修订完善及物资储备情况。水库(水闸)调度规程、汛期调度运用计划、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或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镇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审批情况;检查水利工程抢险物料储备和去年消耗、今年填平补充情况等。
3.监测预报预警准备情况。检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站点及防汛信息报送系统运行情况;水利工程动态监管系统平台运行情况。
4.水利工程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检查在建涉水工程和在建涉水项目度汛措施及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及报批情况;水利工程险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2024年度水毁水利设施修复情况;水库、堤防及涉水非水利开口工程情况;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
5.防御演练、人员培训及专家队伍建设情况。包括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演练及培训情况;水旱灾害防御抢险队伍组建情况。
6.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情况。包括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设备汛前是否进行了再维护、再保养;启闭设备是否进行了全行程启闭、对备用电源是否进行切换投用;易损易耗等备品备件是否充足。
7.“头顶塘堰”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包括内外坝坡、坝肩、坝脚是否有错位、脱坡、渗漏、蚁害等现象,溢洪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冲刷坝体及坝脚现象。
(二)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水利工程在建项目是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高边坡开挖、深基坑施工、隧洞施工、挡水围堰、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为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编制并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警示标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施工人员是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应急救援人员、设备和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水利设施运管方面。以水库、水闸、堤防、泵站等为重点,检查大坝、溢洪道、取水设施等关键部位是否存在散浸、裂缝、塌陷等安全风险隐患;设施设备是否定期开展检修维护;启闭机房是否挂设设备操作规程;管理范围内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警示标志;危险河段、敏感水域等重点区域是否开展巡查并落实警示标志;农村供水水源地、取水口、敞开水池、消毒用品等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3.燃气及消防安全方面。以办公楼、集体宿舍、职工食堂、活动板房等为重点,检查燃气使用场所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保持通风良好;燃气钢瓶阀门、软管、灶具等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板材、电动车违规充电、私拉乱接电线、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等现象;是否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培训及演练。
二、检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刘敬才
成 员:庞 晔、陈 军
负责厉山镇、澴潭镇、安居镇,封江口水系、澴潭水库。
第二组
组 长:张明学
成 员:晏 慧、周 阳
负责尚市镇、均川镇,罗河水库、龙脉水库。
第三组
组 长:易波
成 员:石可親、舒加武
负责万福店农场、万和镇、太白顶风景区、黑龙口水库、新峰水库、花鹿沟水库。
第四组
组 长:熊龙云
成 员:许君善、石海波
负责柳林镇、新街镇,黑屋湾水库、青林水库。
第五组
组 长:贺道军
成 员:肖 明、王松林
负责唐县镇、吴山镇,吴山水库、鲁城河水库、唐王水库。
第六组
组 长:崔力
成 员:梁 兴、肖 强
负责淮河镇、殷店镇、小林镇,永民河水库,天河口水库、双河水库。
第七组
组 长:魏云鹤
成 员:梁文超、苏明明
负责洪山镇、长岗镇、三里岗镇,大洪山水库。
第八组
组 长:刘珍珍
成 员:刘朝阳、李家鑫
负责高城镇、草店镇,游河水库。
三、检查时间
3月20日--4月11日,具体时间及行程由各组自行安排。
四、检查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工作,在开展检查前,要认真组织开展汛前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在开展检查时,要主动与各检查人员对接,做好汛前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组要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一是大中型水库必须全部检查;二是重点在建水利工程和涉水工程全部检查;三是对小型水库进行抽查,每个检查组检查5-8个小型水库;四是抽查村山洪灾害预警设备运行维护情况;五是容积在10万方以上的38口头顶塘堰安全管理工作。
(三)各检查组要为基层搞好指导服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整改意见,并抓好整改督办。各组检查完后于4月10日前将书面检查材料及附表一并交局水旱灾害防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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