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涉水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推动水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我单位执法工作从“单一执法”向“管理服务”转变、“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贯穿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
附件: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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