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值班管理,做好2025年度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省水利厅、市水利和湖泊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工作遵照“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实行局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24小时集中值班制度。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当值人员必须全员在岗,不得轮值、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原因需调换的,必须经带班局领导同意。值班人员应当熟悉水旱灾害业务,掌握水旱灾情应急处置程序,胜任水旱灾害值班工作。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每天早上应提前10分钟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因特殊原因未按时到达时,交班人应继续值班到交班为止,严禁断岗。交班人员要介绍值班情况,指出关注重点,交待待办事项,接班人员要跟踪办理。
二、汛期水旱灾害防御值班从每年5月1日8:00始至当年10月16日8:00止。如遇特殊天气,经批准可提前或顺延。非汛期值班由局领导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决定。
三、当气象预报有暴雨预警时,当值人员应做好预警叫应、及时处理平台报警响应、核实现场实际情况、加强信息的收集、传递并做好值班记录等相关工作,主动与水文、气象部门有关单位联系,随时掌握雨、水、工、险、旱、灾情。及时提醒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注意强降雨防范,处置山洪灾害等预警信息。要从政治高度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遇到重大汛(旱)情、险情或其他重大事项,做到30分钟内口头报告、小时内书面报告,不得延误。对于紧急情况发生后,一时还不清楚全部情况或不知道如何处置的情况,要先上报信息。对重大水旱灾害突发事件,要密切跟踪联系,做好续报工作。
四、值班人员应主动与各大中型水库(系)运维中心、镇(场)水利服务中心联系,随时掌握水、雨、工、险、旱、灾情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情况。堤防、水库出险和发生山洪灾害后,要立即了解相关情况(按照险情报告处理流程),及时呈送相关领导批示后报县防办。
五、及时接听电话、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特别是注意接听专线视频电话,第一时间报告重大汛(旱)情、险情或其他重大事项,不得延误。分类处理和整理日报及传真件,须送领导阅示的,应及时送出。
六、上级领导来人来电咨询水旱灾害有关事宜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热情解答;不能答复的,应作好解释工作。
七、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守国家机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值班资料及报表一律不得擅自带走,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八、对值班信息处理不及时、不规范和值班期间擅离岗位造成影响的,视情予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九、保持值班室内卫生整洁和良好的工作秩序,爱护值班室的办公设备,做到熟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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