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县委法治办及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部署,全面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普法宣传,严格执法检查,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服务发展大局,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治氛围。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
1.健全依法行政的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充分发挥其职能,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治宣传和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及时传达贯彻随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县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动员局机关干部人人参加法治建设。
2.做好行政审批工作。认真做好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相关工作,确保了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行不见面审批。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赋予的统计行政执法权力,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流程、人员调整的完善和维护工作,同时不断完善常用法律文书,努力提高统计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3.落实公开报告制度。完善了全局政务公开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网络安全保密制度,主动公开局主要职责、重大事项、办事指南,并在随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等,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询、监督。
4.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为县局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统计行为、协调法律关系、扩大社会影响等方面提供咨询、意见、法律知识培训等常年法律服务。
5.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管、备案和清理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备案和清理工作,全年无逾期备案情况,规范性文件未被纠错。
(二)加强学法普法营造良好氛围
1.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上级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定期学法,落实统计局领导班子办公会前学法制度。2021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意见》《办法》《规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等进行了专题学习。
2.抓好“重点对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治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全县统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与统计有关的部门领导和乡镇统计站统计人员、企业统计人员共400余人参加《意见》《办法》《规定》的学习再培训,完成了学习的全覆盖。组织召开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依法普查工作暨法律法规培训会议;推动、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开展统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利用统计业务知识培训视频会议等业务培训会通报典型统计违法案例,推进 “以案说法”工作。
3.开展专题调研,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到部分企业进行专题调研,与各镇统计机构、企业统计人员就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普查数据质量管控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座谈。
4.加强法治培训宣传,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开展以“赓续红色血脉 奋进统计未来”为主题的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县政府官网、微博、微信等各类新闻媒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治宣传手册送达各类调查对象,向公众大力宣传依法普查,制作上墙法治宣传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严格执法检查保障数据质量
1.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确定了统计监督检查的对象和内容,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涉及工业、投资、贸易服务、劳动工资等专业的企业(单位)中,抽取2家“四上”企业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行政指导工作,做好自查的同时另外抽取11家“四上”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2.做好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工作。根据《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要求,将重大统计违法,依法认定并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公示的严重失信企业信息提供给相关单位(部门),依法依规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法规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数据质量真实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处有待进一步推进,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创新等面临诸多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的深刻领悟,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县上下各级领导和基层统计人员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严重后果的认识,自觉抵制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坚守统计“四条红线”,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党校对领导干部开展教育培训的必修课。
(二)强化数据核查规范统计行为。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核查力度。严格按照统计方法制度开展统计工作,不断规范统计行为,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制度的敬畏感和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和惩处力度,在全局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不特定的统计调查对象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统计执法,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执法骨干培养,培训一支执法能力强,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律法规、熟知执法程序,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统计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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