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统计执法监督方式的改革创新,依纪、依法、依规、有序查处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随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组织领导
抽查工作在统计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为保证抽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抽查领导小组。
二、抽查范围
全县"四上”单位作为随机抽查对象。
三、抽查时间
2024年4月一11月,具体抽查时间由局党组按工作需要安排。
四、抽查方法
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从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中确定 2名统计执法人员,由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从全县“四上”单位中随机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检查对象进行抽查。
五、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数占 2024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对象的1%。
六、组织方式
统计局党组对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审定后,组建统计执法检查组,由局分管领导带队,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规范》到有关单位(按照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所在地确定)开展检查工作。
七、检查内容
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情况:
(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情况,是否存在拒报等违反统计法的行为;
(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依法执行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四)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五)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八、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结束后,将及时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立案查处。对严重失信的统计调查对象,将在随县人民政府网和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九、工作要求
(一)各专业股室要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工作职责,及时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及其基本情况资料提供给局执法检查组,并全程参与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执法检查组在开展“双随机”抽查前,要对执法监督检查组成员开展统计执法培训,制作和发放统计执法文书,联系相关单位做好抽查准备工作。
(三)执法检查组在抽查中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做到程序合法,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规范》开展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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