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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本级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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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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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有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随县籍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随县文〔2018〕13号文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现在编在岗7名。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和军休管理股(就业创业)、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4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随县民兵训练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就基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28.75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6.62 万元,增长28.61%,主要原因是:抚恤标准提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28.7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6.62万元,增长28.61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8.7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28.75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6.62万元,增长28.61%。其中:基本支出928.75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28.75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6.62 万元,增长28.61 %。主要原因是抚恤标准提高。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6.6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抚恤标准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6.62万元,增长28.61%。主要原因是抚恤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75万元,占100%。主要是人员工资、社保经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8.75万元,支出决算为92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928.75万元,支出决算为92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8.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4.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62万元,增长(下降)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无因公出国; 二是无购置车辆;三是单位有内部餐厅,无招待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有内部餐厅,无招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费用。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购置车辆。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未购置车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有内部餐厅,无招待费。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无,主要是:无。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公经费为0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无因公出国; 二是无购置车辆;三是单位有内部餐厅,无招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少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2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对照绩效评价自评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合理使用财政资金,确保当年项目资金利用到位,减少指标跨年结转。同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并更正项目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2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真实精准,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可持续性强。

组织开展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服务效率有效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二、2023年度XX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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