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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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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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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部门所属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系统汇总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系统汇总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三、行政运行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五、基本支出

六、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

八、公务接待费

九、因公出国(境)费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地方性卫生规章、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订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我县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对药品采购、配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拟订全县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县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负责全县医疗行政管理,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和分配制度的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医疗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实施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许可制度。

(七)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全县无偿献血。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

(九)制定全县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县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一)拟订全县重点医学科技规划,参与制定全县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全县医学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标准。

(十三)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和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十四)组织参与国际组织在医学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全县卫生援外工作和国际卫生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红十字会和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二、内设机构

随县卫生健康局有12个内设股室: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规划财务与信息股、政策法规监督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职业健康股、人口控制与家庭发展股、基本药物股、老龄健康股、健康随县建设办公室。

三、部门所属决算单位构成

1、随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2、7个直属二级单位:随县人民医院、随县中医医院、随县妇幼保健院、随县洪山医院、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随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随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3、17个乡镇卫生院:高城镇卫生院、殷店镇中心卫生院、草店镇卫生院、小林镇卫生院、淮河镇卫生院、万和镇中心卫生院、吴山镇卫生院、唐县镇中心卫生院、尚市镇卫生院、新街镇卫生院、安居镇卫生院、环潭镇卫生院、三里岗镇中心卫生院、柳林镇卫生院、均川镇卫生院、万福镇卫生院、洪山镇双河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系统汇总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随县卫健系统总收入90375万元(上年度结转2357.36万元),较上年增加37221万元,同比增加70.03%,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卫生健康项目拨款增加;总支出83774.8万元,较上年增加3304万元,同比增加65.07%,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3538.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5728.8万元、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支出增加21677万元、卫生健康项目支出增加2079.5万元。

2020年随县卫健局机关收入2787.5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782.03万元,同比增加39%,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项目预算拨款增加;支出2491.67万元,较上年增加701.77万元,同比增加39.2%,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项目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随县卫健系统汇总运行经费支出26445.24万元,较上年增加4639.22万元,同比增加21.27%;其中:办公费857.85万元、印刷费156.33万元、咨询费150.14万元、手续费4.38万元、水电费632万元、邮电费63.2万元、物业管理费308万元、差旅费98.35万元、维修(护)费629.76万元、租赁费127.12万元、会议费9.78万元、培训费23.05万元、公务接待费110.91万元、材料费1676.72万元、专用燃料费63.39万元、劳务费634.06万元、委托业务费996.34万元、工会经费128.9万元、福利费139.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17万元、其他交通费157.1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243.93万元。

2020年卫健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86万元,较上年增加49.72万元,同比增加37.62%;其中办公费21.1万元、水电费14.67万元、邮电费3.56万元、门卫保洁费11.73万元、差旅费53.86万元、维修(护)费3.87万元、会议费4.49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劳务费3.03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8.89万元、福利费4.43万元、其他交通费5.4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2.1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371.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房屋209717平方米,公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车辆57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9台(套)。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20年度项目绩效申报有8个项目,总金额10274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51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57万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665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743万元,县级公立医院薄弱专科建设资金200万元,计划生育补助资金191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资金73万元,乡村医生补助资金577.4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随县卫健系统汇总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104.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与上年持平。

2、公用接待费支出37.16万元,同比减少9.8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67.35,同比增加44.86万元。

随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2.6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与上年持平。

2、公用接待费支出2.61,同比增加0.6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零,与上年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公务接待费支出2.61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取消。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随县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系统汇总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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