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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应急管理局(汇总)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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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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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应急管理局(汇总)2025年度预算公开

目  录

一、基本职能

二、部门概况

三、2025年度预算编制情况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2025年度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七、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 

根据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并监督实施相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全县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场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场)、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七)承担县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部门概况 

县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14名,原工勤编制1名,现在职15人,退休4人,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1、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设编制14名,在职13人(含1名以钱养事人员);2、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编制3个,在职3人;3、气象防灾减灾中心,编制3个,在职2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2025年度预算编制情况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随县应急管理局汇总(含下属二级单位)

本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628.59万元,上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524.09万元,本年较上年收入增加104.5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为上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有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随县应急管理局汇总(含下属二级单位)

本年度支出预算总额62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84.59万元(人员支出440.92万元,公用经费43.6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44万元。上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524.09万元,本年较上年预算安排本年较上年收入增加104.5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为上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有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随县应急管理局汇总(含下属二级单位)

2025年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440.92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87.5万元,原因为本年新增了人员,且财政预算政策有变,也增加了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43.66万元,比上年增加7万元,原因为本年增加了人员,相应公用经费也有所增加。

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440.92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38.52万元、津贴54.4万元、绩效工资32.91万元、奖金87.38万元、养老保险46.91万元、职业年金23.45万元、医疗保险16.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52万元、住房公积金32.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3.07万元;二是公用经费43.66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9.5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1.3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费1.5万元、会议费1.3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1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12.2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6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减少19%,主要原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为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无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为5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为:减少公务招待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2025年加强财务管理,精打细算。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无购置车辆计划。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随县应急管理局(汇总),本年部门无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

随县应急管理局(汇总),本年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随县应急管理局(汇总),本年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项目设定,应急管理局今年申报2个项目

1、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指挥中心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设备维护服务等费用。

2、地方配套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受灾人员口粮、饮水、衣物等困难,使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随县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总额419.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23元,固定资产原值441.19万元,累计折旧98.5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36.67万元,其中所属二级单位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执法车两辆,价值30.66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

六、2025年度预算公开表

七、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

县应急局2025年总体绩效目标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当前与长远,着力完善体系、预防为主、专项整治、提升能力,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努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中部百强县”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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