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企业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 违反判定依据具体条款 | 完成情况 |
1 | 随州金泰矿业有限公司 | 开拓系统图和井上井下对照图变化后没有及时更新。 | 违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第四条第1项:未保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4.1.10条规定的图纸,或者生产矿山每3个月、基建矿山每1个月未更新上述图纸。 | 已整改完成 |
2 | 湖北省福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从外地购买一台1400KW有机热载体锅炉安装后投入使用。 |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包括以下情形:(一)特种设备未取得许可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条件,继续使用的。 | 已整改完成 |
3 | 随县万和镇中心卫生院 | 住院楼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违反《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第5.3条e项: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 灾隐患:未按 GB 55037 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设施,或已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按照附录 A 判定为不能正常运行。 | 已整改完成 |
4 | 耀兴大海(随州)食品有限公司 |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刘宏波)电工作业操作证已失效。 | 违反《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 已整改完成 |
5 | 乐鸣(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承租方乐鸣(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与出租方随州市随新粮食专业合作社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 违反《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一)项: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 已整改完成 |
6 | 随州市顺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随县分公司 | 鄂SE37777疲劳驾驶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进行提醒。 | 违反《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三)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且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提醒纠正、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或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存在一次计10分及以上诚信考核计分情形且未严肃处理仍继续安排上岗作业的。 | 已整改完成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 违反判定依据具体条款 | 完成情况 |
7 | 湖北万和食品 有限公司 | 液氨制冷工张华无证上岗。 | 违反《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 已整改完成 |
8 | 湖北现代农业 集团有限公司 | 大米加工区域未落实粉尘清扫制度,现场积尘严重。 | 违反《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 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 | 已整改完成 |
9 | 三里岗镇 人民政府 | 许家河村3组松树湾一建房切坡房屋后侧山体发生岩土崩塌,崩落土石方160m3,存在安全隐患风险。 | 违反《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第二款: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第七条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可控。 | 正在整改中 |
10 | 随县鄂北加油站 | 未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及防雷应急演练相关资料。 | 违反《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二条第6条:未执行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或经检测不合格而未按规定整改的。 | 已整改完成 |
11 | 湖北中威专用 汽车有限公司 | 调漆间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 违反《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7款“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涂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的”。 | 已整改完成 |
12 | 随县华伟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焊接工刘群)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未复审。 | 违反《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 已整改完成 |
13 | 随县淮河加油站 | 防雷防静电制度未及时更新;未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 | 违反《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二条第6条:未执行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或经检测不合格而未按规定整改的。 | 已整改完成 |
14 | 万和镇中心学校 | 校园内男、女生宿舍楼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 违反《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第三条:消防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一)直接判定(存在任意一条,则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8条:校园内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其总净宽度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80%。 | 已整改完成 |
15 | 随县铭记精密 五金有限公司 | 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刘波)未取得电工作业操作证。 | 违反《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 已整改完成 |
16 | 随县华骏木纤维加工有限公司 | 锅炉的锅筒鼓包变形,存在严重隐患。 |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包括以下情形:(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属于严重事故隐患的其他情形。 | 已整改完成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 违反判定依据具体条款 | 完成情况 |
17 | 随州市瑞博家具有限公司 | 厂房区域内木材加工粉尘积尘严重未及时清理 | 违反《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十款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 | 已整改完成 |
18 | 随州市百帝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兴随小区翰林苑) | 1.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2.消防控制室控制器电源故障;3.消火栓系统控制柜模块故障;4.2-5-2单元一楼地下室消防管道破裂;5.2-6单元消防扑救面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6.1-17二单元一楼防火门损坏,十一楼消火栓箱内缺失水带、水枪;7.1-17二单元九楼电缆井封堵不严实。 | 违反《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第 4.1 条第c项:按照第6章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进行综合判定,同时符合其中6项(含)以上判定要素即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同一判定要素重复出现的按1项计算。1.6.6.1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 GB 25506 的规定持证上岗。2.6.5.3 除按照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外,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的供电,未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或不能正常切换。3.6.4.2 未按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外或室内消火栓系统,或不能正常使用。4.6.4.1未按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水源,或不能正常使用。5.6.3.3 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疏散门损坏。6.4.2 未按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外或室内消火栓系统,或不能正常使用。7.6.2.6 高层建筑电缆竖井未在楼板处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 已整改完成 |
19 | 随县洪山镇爱童幼儿园 | 1.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3.2.8条之规定;2.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3.厨房安全出口未设置防火门,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措施,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3.2条之规。 | 违反《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第5.3款第e项: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未按 GB55037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设施,或已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按照附录A判定为不能正常运行。 | 已整改完成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 违反判定依据具体条款 | 完成情况 |
20 | 随县老顽童幸福之家养老中心 | 1.未按规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3.2条第8款、第8.1.9条第6款之规定;2.院民楼屋顶采用泡沫彩钢板搭建,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1.7条之规定。 | 违反《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第5.3条第e项: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未按 GB55037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设施,或已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按照附录A判定为不能正常运行;2.第5.1条第f项: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采用金属夹芯板搭建且金属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 | 已整改完成 |
21 | 随县高城宏图 液化气站 | 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储罐与围墙、站外其他民用建筑)。 | 违反《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十条: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实危险。 | 已整改完成 |
22 | 湖北双鑫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 | 主斜井人行踏步被施工废石渣严重堵塞,导致安全出口不畅通,人员无法正常通行。 | 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第一条第一款第5项:安全出口出现堵塞或者其梯子、踏步等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导致安全出口不畅通。 | 已整改完成 |
23 | 随州市金泰矿业有限公司 | 老矿区矿井罐笼提升钢丝绳未检测。 | 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第一条第二十二款第1项:提升机、防坠器、钢丝绳、连接装置、提升容器未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或提升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 已整改完成 |
24 | 随县贝来哆 幼儿园 | 消防救援口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违反《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第5.3款f项:5.3 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f) 消防救援口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已整改完成 |
25 | 信阳市百家来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小林分店 | 总控制台消防报警器损坏。 | 违反《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e)高层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GB55037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设施,或已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判定规则应符合附录A)。 | 已整改完成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 违反判定依据具体条款 | 完成情况 |
26 | 随县淮河镇液化气站 | 未定期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 违反《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二条第6条:未执行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或经检测不合格而未按规定整改的。 | 已整改完成 |
27 | 随县淮河加油站 | 主要负责人彭静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合格证过期。 | 违反《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 已整改完成 |
28 | 随县小林镇土城液化气站 | 未定期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 违反《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二条第6条:未执行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或经检测不合格而未按规定整改的。 | 已整改完成 |
29 | 随县万和倒峡加油站 | 主要负责人许聪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证过期。 | 违反《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 已整改完成 |
30 | 随州市金泰矿业有限公司 | 基建矿山图纸未及时更新。 | 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第一条第四款第1项:未保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4.1.10条规定的图纸,或者生产矿山每3个月、基建矿山每1个月未更新上述图纸。 | 已整改完成 |
31 | 随州市金泰矿业有限公司 | 1号井口有油桶。 | 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第一条第1项:地表距进风井和平硐口50M范围内存放油料或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 已整改完成 |
32 | 殷店镇中心学校 | 宿舍楼靠走廊一面设置防盗窗,影响逃生。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33 | 殷店镇天河口 中学 | 教学楼靠走廊一面设置防盗窗,影响逃生。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34 | 随县新街镇 华丽宾馆 | 2楼客房4个窗口全部设置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2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店及集贸市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e)消防救援口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已整改完成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 违反判定依据具体条款 | 完成情况 |
35 | 随州安欣精神 康复医院 | 住院部4至6楼病房窗口全部设置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2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店及集贸市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e)消防救援口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已整改完成 |
36 | 随县澴潭镇 龙飞大酒店 | 2楼设置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2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店及集贸市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e) 消防救援口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已整改完成 |
37 | 随县澴潭镇周冬摩托家电 | 2楼外墙设置广告牌,影响疏散逃生。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2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店及集贸市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e) 消防救援口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已整改完成 |
38 | 随县澴潭镇 大酒店 | 2楼包厢设置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2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店及集贸市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e) 消防救援口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已整改完成 |
39 | 随县均川镇鸿福网络客房 | 2楼、3楼客房设置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2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店及集贸市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e) 消防救援口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已整改完成 |
40 | 随县均川镇 幸福家具 | 外墙设置广告牌,影响疏散逃生。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2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店及集贸市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e) 消防救援口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已整改完成 |
41 | 万和镇中心学校 | 教学楼正面靠走廊设防盗窗,影响逃生。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42 | 尚市镇第二初级中学 | 宿舍楼一楼宿舍大门防盗门,夜间锁闭。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 违反判定依据具体条款 | 完成情况 |
43 | 随县炎帝学校 | 初中部两栋学生宿舍楼窗户均设有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44 | 随县职业技术 教育中心 | 1.宿舍楼内走廊防盗窗未设置逃生窗口;2.靠走廊窗户设置防盗窗,影响逃生。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45 | 随县县直中心 幼儿园 | 1.教室靠走廊设防盗窗,影响逃生;2.教学楼西面窗户安装防盗窗,影响逃生。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46 | 随县第一高级 中学 | 宿舍楼一楼防盗门夜间锁闭,影响逃生。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47 | 随州市利欣 玩具厂 | 承租方随州市利欣玩具厂未与出租方随州宝珠峰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 违反《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一项: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 已整改完成 |
48 | 湖北威尔特芬房车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一名从事焊工作业的电焊工(胡志祥),未取得 焊工证从事焊工作业。 | 违反《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 已整改完成 |
49 | 湖北星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公司一名从事电焊作业的电焊工(王硕),未取得焊工证从事焊工作业。 | 违反《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 已整改完成 |
50 | 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随县分 公司 | 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未按规定对运输车辆鄂SE7995进行检测和评定。 | 违反《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二项:条款内容: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含未在有效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等从事经营活动的。 | 已整改完成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 违反判定依据具体条款 | 完成情况 |
51 | 随州宏德物流 运输有限公司 | 鄂S002P8道路运输证超期。 | 违反《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一项“条款内容: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备案)事项和有效期经营的” | 已整改完成 |
52 | 信阳熊之林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 该企业经营的海盗船安装后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用。 | 违反《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4 .判定准则;4.1特种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 ,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c) 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 。 | 已整改完成 |
53 | 均川镇张祖强 | 户用沼气池水压间盖板缺失。 | 违反《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规定:沼气池池体漏气,水压间、出料间和贮肥间盖板缺失或不具备承压功能,且周边无明显警示标识。 | 已整改完成 |
54 | 唐县镇中心学校 | 唐县镇中心学校教学楼有隐形防护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55 | 尚市镇太山小学 | 尚市镇太山小学教学楼一、二楼安防盗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56 | 尚市镇净明小学 | 尚市镇净明小学教学楼一、二楼装有防盗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57 | 尚市镇中心学校 | 尚市镇中心学校教学楼装有防盗窗和学生宿舍装有楼防护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58 | 三里岗镇中心 学校 | 三里岗镇中心学校宿舍楼二楼、三楼、四楼装有防盗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 违反判定依据具体条款 | 完成情况 |
59 | 高城镇中心学校小学部 | 高城镇中心学校小学部教学楼走廊窗户安装防盗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60 | 安居镇第三小学 | 安居镇第三小学教学楼二楼阳台安装防护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61 | 安居镇第二小学 | 安居镇第二小学教学楼二楼阳台安装防护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62 | 安居镇中心学校 | 安居镇中心学校教学楼二楼阳台安装防护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63 | 安居镇中心小学 | 安居镇中心小学教学楼二楼阳台安装防护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64 | 唐县镇第二中学 | 唐县镇第二中学教学楼有隐形防护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65 | 唐县镇小学 | 唐县镇小学清雅楼无消防逃生窗口,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66 | 万和镇车店小学 | 万和镇车店小学教学楼部分窗口安装防盗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 违反判定依据具体条款 | 完成情况 |
67 | 吴山镇第一小学 | 吴山镇第一小学教学楼二楼装有防护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68 | 吴山镇唐王小学 | 吴山镇唐王小学教学楼装有防护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69 | 吴山镇中心学校 | 吴山镇中心学校教学楼二楼装有防护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70 | 小林镇中心学校 | 小林镇中心学校学生住宅楼走廊上安装防盗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71 | 小林镇第一中学 | 小林镇第一中学男生宿舍靠走廊窗户防盗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72 | 小林镇中心学校 | 小林镇中心学校男生宿舍靠走廊窗户防盗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73 | 太白顶新城小学 | 太白顶新城小学一楼安装防盗网,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违反GB 35181-2025《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5.1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c)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 | 已整改完成 |
74 | 西游记公园 | 景区安全评估过期。 | 违反《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四项“A级旅游景区开放未经过安全评估”。 | 正在整改中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 违反判定依据具体条款 | 完成情况 |
75 | 随县老顽童幸福之家养老中心(个体工商户) | 1.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院民楼屋顶采用泡沫彩钢板搭建。 | 违反第四条第二项:经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构评估判定建筑防火设计、消防、电气、燃气等设施设备不符合 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具备消防安全技术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违反第四条第三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有人活动的建筑或者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 正在整改中 |
76 | 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 | 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厉山镇幸福村葫芦坡,2013年建设、2014年投入运行,设计库容66.4万立方米,2021年停用后采用简易覆膜方式封场。因封场膜体风化破损,引发雨水下渗、渗滤液产量激增、填埋气体无序排放、地下水存在污染风险及土地资源闲置等问题。 | 违反《生态环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项: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不能通过自流、泵提升或其他方式进入应急池。 | 正在整改中 |
77 | 随县国有七尖峰林场 | 七尖峰林场山泉水水温较低,夏天进山游玩、嬉水人员增多,特别是放暑假以后留守儿童独自进山嬉水,水塘周围“四个一”设施没有配置到位,护林员在危险河段巡查松懈,在这样的情况下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 违反《林草行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一款:作业时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未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 | 已整改完成 |
78 | 随州市金泰矿业有限公司 | 提升人员的提升机天轮、连接装置、罐笼、箕斗等提升容器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 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第一条第二十二款第1项:提升机、防坠器、钢丝绳、连接装置、提升容器未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或提升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 正在整改中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 违反判定依据具体条款 | 完成情况 |
79 | 随州市金泰矿业有限公司 | 排水系统的备用排水管未与水泵有效联接,未实现备用排水功能。 | 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第一条第七款第2项井巷中未按设计设置工作和备用水泵、备用水泵的额定排水能力低于设计要求。 | 正在整改中 |
80 | 随州市金泰矿业有限公司 | 1#坚井井口和各马头门未与提升机联锁:井口和各马头门未设置与提升闭锁的信号装置。 | 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第一条第二十二款第2项:坚井井口和井下各中段马头门设置的安全门或者摇台与提升机未实现联锁。 | 正在整改中 |
81 | 随州市金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随州市金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该公司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附近河道,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因管理不到位,造成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导致排放污水浓度过高,造成环境污染隐患。 | 违反《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已整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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