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的定义及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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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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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分为四类: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依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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