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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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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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护设施。高空作业施工,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安全设备是否牢固。

2.技术规定。高空作业人员应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知识教育。特殊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登记。

3.个人措施。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4.安全警示。高空作业地点必须将各类安全警示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行为规范。高空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

6.攀登设施。高空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挂梯,作业人员应利用梯子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建筑设施攀登。

7.气候条件。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8.设施变动。安全防护设施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时,应经负责人审批签字、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9.隐患处置。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须时停止作业。

10.重复检查。作业中断后,必须对各类安全设施重新检查、校正、修理完善后方能使用。

11.物品摆放。作业现场的冰霜、水、雪、杂物等均须及时清除、整理,作业场所务必有秩序,切记杂乱。

12.安全带规范。安全带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和碰撞,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更改,外观有破损或发现异味,应立即更换。

13.端正态度。高空作业时,应端正工作态度,小心谨慎。切忌嬉笑打闹,相互触碰,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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