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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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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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委:

现将县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关于加大随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力度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建议精神障碍患者突发伤人事件的应急处置培训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局做好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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