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2021年度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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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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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牵头单位:随县应急管理局

二、参与单位: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检查时间:2021年3月19日——3月30日

四、抽查事项(可根据县级计划动态调整)

(一)县应急管理局:1、工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2、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等情况的检查。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经过检验并合格。2、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检查内容和方法(可根据县级计划动态调整)

(一)县应急管理局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现场检查);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现场检查);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情况(现场检查);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现场检查);

5、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现场检查);

6、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现场检查);

7、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现场检查);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现场检查);

9、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备案情况(现场检查)。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经过检验并合格(现场检查);

2、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检查)。

六、检查依据

县应急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四十条

七、其他

1.任务是否下派:否

2.抽查对象是否有明确范围:是

3.检查范围:随县

随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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