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工作,决定自2022年3月15日起启用“随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专用章”,仅限于行政检查中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两种具体行政执法行为。
特此公告。
附:印章印模
随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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