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随州市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方案〉的通知》(随医保函〔2024〕1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随县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24年全县城镇职工医保基金预算总收入16054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参保缴费预算收入14859万元(个人账户收入3765万元、统筹基金收入11094万元),大额保险预算收入795万元,利息预算收入400万元。
2024年全县城镇职工医保基金预算总支出12289万元(不含个人账户支出3765万元),其中:提取3%市级风险储备金337万元;大额保险795万元;异地就医3287万元;普通门诊2447万元;门诊慢特病1037万元;特药门诊287万元;生育保险374万元;住院基金政策调剂金183万元;住院基金DIP可分配额度3542万元(含意外伤害保险)。
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24年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算总收入64980万元,其中:参保缴费收入23308万元(人均380元);政府补贴收入41096万元(人均670元);利息收入476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主要是违规退费)。
2024年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算总支出64980万元,其中:提取3%市级风险储备金1950万元;大病保险5704万元;异地就医9658万元;门诊统筹3803万元(含家庭医生签约、“两病”);门诊慢特病5773万元;特药门诊2093万元;生育医疗费用162万元;住院基金DIP可分配额度35837万元(含意外伤害保险)。
三、医疗费用结算
(一)门诊费用结算
1、门诊统筹月度申报费用,在月度控制指标之内的,扣除审核与监督检查中查实的违规费用据实拨付,结余指标滚存下月;超出月度结算控制指标的,超支部分暂缓支付。年终全年申报费用,在年度总额预算指标以内的据实结算,“结余留用”部分确认收入;超年度总额预算指标的经核实后,对“超支负担”部分进行适当解决。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由县卫健局会同县医保局组织考核后据实结算。
3、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特药门诊(单独支付药品)、药店刷卡费用实行据实结算。
(二)住院费用结算
1、纳入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基金预拨付、月度预结算、年预清算、年度清算”的方式进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2、暂未纳入DIP管理的病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总额预算,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救治水平,降低住院率。严格落实协议管理,对违反定点协议管理规定的医疗机构依规给予严肃处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控、平稳运行。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转变观念,提高DIP业务实操水平,熟悉DIP付费机理、分组规则和结算流程,定期开展病种成本核算,改变原来按照项目付费的模式。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坚持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满足参保患者的就医需求。
附件:
1、2024年随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表
2、2024年随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表
3、2024年随县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总额预算分配表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
2024年随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金额 |
一、基金收入 | 16054 |
(一)城镇职工参保缴费收入 | 14859 |
1、个人账户收入 | 3765 |
其中:在职 | 3128 |
退休 | 637 |
2、统筹基金收入 | 11094 |
(二)大额保险收入 | 795 |
其中:在职 | 547 |
退休 | 248 |
(三)利息收入 | 400 |
二、基金支出(不含个人账户) | 12289 |
1、市级风险储备金 | 337 |
2、大额保险 | 795 |
3、异地就医 | 3287 |
4、生育保险 | 374 |
5、普通门诊 | 2447 |
6、门诊慢特病 | 1037 |
7、特药门诊(单独支付药品) | 287 |
8、住院基金政策调剂金 | 183 |
9、住院基金DIP可分配额度(含意外伤害保险) | 3542 |
附件2:
2024年随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金额 |
一、基金收入 | 64980 |
1、缴费收入(含特殊对象政府资助个人缴费部分) | 23308 |
2、政府补贴收入 | 41096 |
3、利息收入 | 476 |
4、其他收入(违规退费) | 100 |
二、基金支出 | 64980 |
1、市级风险储备金 | 1950 |
2、大病保险 | 5704 |
3、异地就医 | 9658 |
4、生育医疗 | 162 |
5、门诊统筹(含家庭医生签约736万元) | 3803 |
6、门诊慢特病 | 5773 |
7、特药门诊(单独支付药品) | 2093 |
8、住院基金DIP可分配额度(含意外伤害保险) | 35837 |
附件3
2024年随县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总额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医疗机构名称 | 年度总额 |
随县洪山医院 | 205 |
随县中医医院 | 219 |
随县唐县镇中心卫生院 | 212 |
随县万和镇中心卫生院 | 197 |
随县殷店镇中心卫生院 | 171 |
随县三里岗镇中心卫生院 | 112 |
随县均川镇卫生院 | 173 |
随县安居镇卫生院 | 157 |
随县澴潭镇卫生院 | 157 |
随县柳林镇卫生院 | 60 |
随县新街镇卫生院 | 115 |
随县高城镇卫生院 | 72 |
随县草店镇卫生院 | 81 |
随县小林镇卫生院 | 95 |
随县淮河镇卫生院 | 79 |
随县万福镇卫生院 | 68 |
随县吴山镇卫生院 | 97 |
随县尚市镇卫生院 | 128 |
随县长岗镇卫生院 | 55 |
合计 | 2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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