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类别 | 审核事项 | 法律依据 | 法制审核内容 | 审核时限 |
行政处罚 | (一)对非经营活动中骗取医保基金支出和骗取医保待遇行为处以3000元以上罚款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5.《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6.《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 7.《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 (一)对本案是否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的情况是否清楚明确; (三)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四)案卷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五)违法行为的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条文是否正确; (六)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 (七)有无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情况;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法制审核工作机构收到相关资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制审核工作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10个工作日,但不得超过法定时限要求。 |
(二)对经营活动中骗取医保基金支出和骗取医保待遇行为,有非法所得的处以3万元以上、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的; | ||||
(三)案情涉及多个法律关系、情况疑难复杂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 ||||
(四)行政诉讼判决、行政复议决定、执法监督决定,需对原处罚决定撤销,办案机构做出新的拟处罚意见的; | ||||
(五)拟加重、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的; | ||||
(六)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障服务机构暂停6个月以上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直至解除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 | ||||
(七)暂停个人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以上的; | ||||
(八)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 (九)对定点医药机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或处1万元以上罚款的; (十)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案件。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