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月1日起,只要参加了随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均可享受更高水平的生育医疗待遇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住院按照普通住院政策报销,由800元定额支付统一调整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限额合并计算;居民生育门诊取消支付日限额,居民生育门诊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50%报销,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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