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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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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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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下属机构

四、人员编制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决算收支基本情况

二、2020年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级)

二、收入决算表(本级)

三、支出决算表(本级)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本级)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级)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级)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级)

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

十一、收入决算表(汇总)

十二、支出决算表(汇总)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汇总)

十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汇总)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规定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县房产市场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的管理和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负责全县房产物业服务的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发展物业服务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5、指导和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发展与战略研究;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城市供排水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编研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指导、督促、推进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县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排涝和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城镇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
   6、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综合上报工作。
   7、负责全县住房、建设市场和城市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引导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参与市场劳务、技术合作,推进企业发展壮大。
    8、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合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9、指导村镇建设管理。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小城镇建设、特色示范镇创建及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
    10、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参与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鉴定和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查处。
    11、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城镇节能减排、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指导和推进重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12、指导全县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名城保护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申报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名城保护宣传、发展研究工作。
    13、负责全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拟订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14、在随县辖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及节能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房产市场、城市供排水、城乡建设档案、燃气市场安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行政处罚权。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二)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三) 村镇建设股(城市建设股)

(四)建筑业管理股

三、下属机构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隶属于随县人民政府,下属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是:随县房产管理局;随县城建档案馆;随县建筑市场管理站;随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随县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四、人员编制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另核定机关工勤人员经费指标1名。下属6个公益一类二级单位在编人员21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决算收支基本情况

2020年决算收支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二级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二、2020年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决算财政拨款总收入356.58万元,同比上年下降72.73%,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随县市政管理处、随县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3个单位划转,职能减少,收入减少。2020年决算支出586.27万元,同比上年下降64.07%,主要原因为单位划转,职能减少,支出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4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其中公用经费支出包含:办公费17.8万元、电费7.65万元、差旅费3.13万元、维修(护)费0.39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劳务费6.36万元、委托业务费11.34万元、工会经费5.67万元、福利费50.69万元、其他交通费3.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85万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决算所报项目均为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总额3.85万元。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2020年年初保留公务用车2台,其中:公务执法车辆2台。2020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1.8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3.公务接待费9.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4.06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同比上年下降68.91%,原因为响应国家政策,压缩开支过紧日子。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0.27万元,共接待客人6余次,31人,较上年减少4.45万元,减幅94.2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一部分公务接待费报销日期滞后,致使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减少。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数3.79万元,较上年减少54.56%,主要原因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1、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随县住建局共有车辆2台,其中:公务执法车辆2台。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0年共预算项目2个,资金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8.9%。具体项目如下:1、城区泵站运营经费: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20万元,完成预算100%。2、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运营服务费及差值补贴:全年预算数230万元,执行数230万元,完成预算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目标任务明确,完成目标效果良好。同时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标任务明确,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九张 (本级)

部门决算公开表九张 (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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