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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决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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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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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规定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县房产市场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的管理和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四)负责全县房产物业服务的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发展物业服务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和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发展与战略研究;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城市供排水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编研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指导、督促、推进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县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排涝和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城镇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  

(六)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综合上报工作。  

(七)负责全县住房、建设市场和城市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引导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参与市场劳务、技术合作,推进企业发展壮大。     

(八)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合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九)指导村镇建设管理。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小城镇建设、特色示范镇创建及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  

(十)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参与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鉴定和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查处。  

(十一)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城镇节能减排、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指导和推进重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十二)指导全县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名城保护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申报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名城保护宣传、发展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拟订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十四)在随县辖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及节能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房产市场、城市供排水、城乡建设档案、燃气市场安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本级决算组成。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隶属于随县人民政府,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行政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现有行政编制8个,工勤(以钱养事)1个。2023年末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编8人,工勤(以钱养事)1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2227.01万元,与2022年度收入总计6347.7万元相比增加5879.31万元,增长92.6%,主要原因是2023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运营收支缺口增加、新增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等项目资金。2023年度支出总计12331.9万元,与2022年度支出总计6242.75万元相比总计增加6089.15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为2023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运营收支缺口增加、新增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等项目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227.01万元,与2022年度收入6347.7万元相比合计增加5879.31万元,增长9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87.08万元,占本年收入9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039.93万元,占本年收入8.5%。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331.9万元,与2022年度支出6424.75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89.15万元,增长97.5%。其中:基本支出473.66万元,占本年支出3.8%;项目支出11858.24万元,占本年支出9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187.08万元,与2022年度6347.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39.38万元,增长76.2%。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运营收支缺口增加、新增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等项目资金;2023年支出11253.78万,较上年6424.75万元增长4829.03万元,增长75.2%,原因为2023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运营收支缺口增加、新增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等项目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22.71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6347.7万元增加2075.01万元,增长32.7%。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运营收支缺口增加、新增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等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4.36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2764.36万元,增长100%,资金主要用途为支付县城市政设施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89.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84%。与2022年度6424.75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64.66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2023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运营收支缺口增加、新增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89.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卫生健康支出7.24万元,占比0.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8359.42万元,占比98.5%。主要是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22.75万元,占比1.4%,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78.71万元,支出决算为8489.41万元,超年初预算98.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11.68万元,支出决算归类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数为11.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9.58万元,支出决算7.24万元,预算执行75.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4248.22万元,支出决算8359.42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96.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表现为以下:一、乡镇污水治理资金不能足额预算;二、新增城镇燃气安全现状评价、姜水河沿线污水收集附属工程、政务中心生态停车场、市政设施维护、交通大道东镇紫俊汽修、税务局等3处道路塌方维修、创卫补短板等城市建设、随县政泰天然气有限公司贷款贴息、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等其他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9.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75万元,超年初预算的123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8.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764.36万元,本年支出2764.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3%。较上年决算数2.5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及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等方面进行了精细的规定和限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一致。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3%,较上年决算数2.5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对公务公务接待费等方面进行了精细的规定和限制。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上级机关领导、工作调研、检查组、招商引资人员,主要是开展各类检查、会议、招商引资洽谈等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3个,26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过紧日子,严格按预算口径执行。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05.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77.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2.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2.6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3%,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公务用车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公务用车0辆,其他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1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0.15%。从评价情况来看,4个项目分别为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经费15万元;城区泵站运营经费34万元;城区污水处理运营费及差值补贴811万元;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运营服务费及收支缺口800万元。绩效目标资金的投入有效保障了县城正常运转。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目标一:符合项目工程进度相关要求。目标二:完成项目建设,满足县城市政设施建设要求。

2023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我单位2023年度绩效自评得分95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项目一: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经费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项目产出完成情况:已实施的项目都能够按照计划完成时间完工,执行效率100%。二是项目效益完成情况:保障工业建设项目建设质量。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国库资金紧张,项目资金扶持力度不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二、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分。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附后。

绩效自评项目二:城区泵站运营经费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万元,执行数34万元,完成预算100%。

绩效目标的主要产出效益:一是完成责任范围内泵站正常运行任务,加强设施养护维修力度,确保设施完好率达到99%;二是降低资源消耗,给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紧缺,巡查人员工作强度较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努力提高队伍建设,更好的服务项目;二是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建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城区泵站运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分。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附后。

绩效自评项目三:城区污水处理运营费及差值补贴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1万元,执行数81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产出完成情况:已实施的项目都能够按照计划完成时间完工,执行效率100%。项目效益完成情况:有效减少随县经济开发区排污总量,减轻周边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改善随县及其下游城市和地区的水体环境和用水水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使用方面:项目指标下达时间较晚,不能及时使用拨付,导致预算完成较低。二是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体制。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二是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城区污水处理运营费及差值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分。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附后。

绩效自评项目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运营收支缺口

项目全年预算包含污水管网运维绩效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缺口和提升泵站电费,合计800万元,执行数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项目主要产出效益和效益。一是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对居住环境明显改善,有效降低了与污染有关疾病的传播,减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二是社会效益:污水处理厂全年正常运转,可以使得大量污水得到及时处理和安全达标排放,既解决了辖区内生产企业的后顾之忧,有能让人民群众全身心投入到生产生活工作中去,对社会稳定起到良好的积极作用。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资金指标下达时间较晚,不能及时使用拨付,导致预算不能按时执行。

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表的编制质量,认真对待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明确项目总体目标及阶段性。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加大对项目的建管力度,结合被评单位自身工作性质和强度,提高项目管理能力。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运营收支缺口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分。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附后。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至2023年决算公开时部门绩效评价已经应用的情况如下:

1、项目规划:项目规划是项目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需要明确项目目标,收集项目信息,确定项目范围,制定项目计划,确定项目团队,制定沟通计划,评估和管理项目风险,确立项目管理方法和工具,明确项目验收标准。通过认真地进行项目规划,可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同时也可以提高项目团队的效率和协作效果。

2、绩效目标管理:通过绩效考核,绩效目标达成如何一目了然,让绩效目标更明确。

3、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完善项目分配和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从而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4、加强项目管理:在限定的时间内,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好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5、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列出预算安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将预算安排与项目管理计划相结合,明确预算如何用于支持项目的实施和目标的实现。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一、财政专项支出

1、2022年财政下达随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指标570.83万元,2022年已申请支付550万元,2023年支付剩余资金20.83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县房屋建筑调查工作。

2、政务中心生态停车场206.56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政务中心生态停车场建设相关费用。

3、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经费92.43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设。

4、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237.64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燃气管道改造维护。

5、随县政泰天然气有限公司贷款贴息资金124.8万元。该资金用于支付随县政泰天然气有限公司贷款贴息。

6、2022年度市政设施维护费用11.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度市政设施维护费用。

7、姜水河沿线污水收集附属工程有关费用43.87万元。主要用于该项目工程款。

8、2023年财政下达污水管网债券资金等指标2943.93万元,已申请支付2339.92万元,剩余未下达指标604.01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

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2023年财政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89.34万元。具体支付明细如下:第三批危房改造资金202.3万元;第四批危房改造资金122.75万元;第五批及第一批增补危房改造资金244.03万元;第六批危房改造资金18.86万元;第二批增补1.4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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