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工作部署,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监管效能,依照《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根据《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随县双随机办〔2025〕2号)文件,为扎实做好县住建系统今年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抽查计划。按照“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送的15个住建部门监管事项,根据各责任单位(股室)报送的计划,汇总制定了《县住建局2025年双随机抽查计划》(见附件一)。根据《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随县双随机办〔2025〕2号)文件文件要求,2025年县住建局共开展11项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见附件二),其中6项为发起部门,5项为配合部门,15个监管事项在11项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清单外的,均纳入《建筑市场执法监督检查》事项。请牵头实施的责任单位(各股室及局属二级单位)主动与配合部门对接,制定联合抽查方案,创建联合抽查任务,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并录入联合抽查结果。
二、严格规范实施检查。各股室及局属二级单位要全面落实年度抽查计划,所有年度抽查计划必须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施,不得“平台外操作”。要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规范有序开展抽查。要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异化、精准化抽查,原则上所有针对企业的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均要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
三、强化结果公示运用。各股室及局属二级单位要及时对外公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抽查结束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录入抽查结果。对双随机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2025年6月5日
附件一
县住建局2025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编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次数 | 抽查方式 | 备注 |
1 |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人员的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及其执业人员 | 10% | 1次/年 3-9月 | 实地检查 | |
2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和人员的监督检查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 及其执业人员 | 10% | 1次/年 3-9月 | 实地检查 | |
3 | 对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的监督检查 | 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 | 10% | 1次/年 3-9月 | 实地检查 | |
4 |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 在建在售开发项目 | 10% | 1次/年 4-8月 | 实地检查 | |
5 | 对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 房地产物业服务企业 | 20% | 1次/年 4-8月 | 实地检查 | |
6 | 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 | 燃气经营企业 | 20% | 1次/年 3-10月 | 实地检查 | |
7 | 对建筑业企业的监督检查 | 建筑业企业 | 5% | 1次/年 3-9月 | 实地检查 | |
8 | 对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产品的监督检查 | 建筑业企业墙体材料生产企业 | 20% | 1次/年 3-9月 | 实地检查 | |
9 | 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监督检查 | 建筑业企业 | 5% | 1次/年 3-9月 | 实地检查 | |
10 | 对建筑施工企业教育培训考核情况的监督检查 | 建筑施工企业 | 5% | 1次/年 3-9月 | 实地检查 | |
11 |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 | 5% | 1次/年 3-9月前 | 实地检查 | |
12 | 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 建筑业企业 | 5% | 1次/年 3-9月 | 实地检查 | |
13 | 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质量检测机构 | 5% | 1次/年 3-9月 | 实地检查 | |
14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执业人员监督检查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执业人员(市场主体) | 10% | 1次/年 3-9月 | 实地检查 | |
15 | 对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检查 | 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主体) | 10% | 1次/年 4-8月 | 实地检查 |
附件二
县住建局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牵头单位 | 参与联查部门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及实施时间 | 抽查方式 |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在建工程) | 县住建局 | 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 | 1次/年 全年 | 实地检查 |
建筑市场竣工验收及消防情况的检查 |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房屋市政工程) | 县住建局 | 县消防救援局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0.5% | 1次/年 全年 | 实地检查 | |
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检查 |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 建筑施工企业 | 县住建局 | 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 5% | 1次/年 3-9月 | 实地检查 |
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行政检查 | |||||||
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行政检查 |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检查 |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 县市场监管局广告股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 1次/年 4-8月 | 实地检查 |
建筑业资质企业的监督检查 | 对建筑业企业的行政检查 | 建筑业资质企业 | 县建筑市场管理站 | 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 1次/年 4-8月 | 实地检查 |
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 | 对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 物业服务企业 | 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 县消防救援局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 1次/年 4-8月 | 实地检查 |
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 | 燃气经营企业 | 县城镇燃气服务中心 | 县市场监管局特设股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 1次/年 3-10月 | 实地检查 |
中央、省预算内项目的监督检查 | 对中央、省预算内项目的行政抽查 | 中央、省预算内项目 | 县发改局 | 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 1次/年 5-9月 | 实地检查 |
养老机构监督检查 | 养老机构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检查 | 全县备案登记养老机构 | 县民政局 | 随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县市场监管局特设、食品生产股、县消防救援局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0% | 1次/年 11月底前 | 实地检查 |
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 |||||||
养老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及安全检查 | |||||||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检查 |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检查 | 依法必须招投标工程项目 | 县发改局 | 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运输安全股、县水利局建设监督股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0% | 1次/年 3-9月 | 实地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行政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 | 随县排水服务中心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0% | 1次/年 4-9月 | 实地检查 |
绿化工程建设行业的监督检查 | 对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的行政检查 | 绿化工程建设 | 县城管执法局 | 县住建局城建股 |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 1次/年 3-9月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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