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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证明)遗失声明 2025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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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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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店镇工商所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随县殷店镇天河路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随州市房权证殷店字第019-013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文宇

日期: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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