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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定安居居委会为安居幽锦苑小区项目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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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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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群众“登记难”问题,经核查,随县安居镇幽锦苑小区建设单位湖北随州万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因债务等问题被定为失信被执行单位,实际建设者一人已死亡,另一人无法取得联系,项目主体灭失,无法申请竣工、规划等验收工作,致使购房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指引(一)〉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4〕620号〕的文件精神,关于“主体单位灭失,没有继承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或组织代为申请办理”相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指定安居镇安居居委会为幽锦苑小区项目主体,并完善后续建设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地址: 随县厉山镇民主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722-3568616)。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安居镇安居居委会将代为履行幽锦苑小区后续工程建设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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