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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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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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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安居中心大道随州市晶泰农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发项目:随县泰安商贸园小区,占用安居居委会土地58.12平方米。经核查,随州市晶泰农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发项目在2006年建设时,土地补偿款等相关补偿费用均已经到位,无任何土地纠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税务局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指引(一)〉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4〕620号)等相关规定,经安居居委会同意,随州市晶泰农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发项目占用安居居委会58.12平方米土地(实际面积以勘测为准)按国有建设用地程序办理用地手续。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5月13日至 2025年5月19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办理用地手续。

联系电话:0722-3339681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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