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秋冬防火及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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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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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土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二级单位:

根据县局要求,为严密防范系统内部各类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现通知如下:

一、 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各国土所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本部门安全。

二、 加强各类危化品管理。严禁不按规定储存、堆放各类危化品和放而不管,严禁私自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发现办公场所有异味或不明气体烟雾,要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置。严禁各单位乱堆乱放资料文件纸张或向字纸篓乱扔烟头,以防引起火灾。

三、 强化电梯安全使用。局机关电梯安全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四、 强化用电安全管理。不得擅自安装或改变办公场所内电源线路,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后要关闭电灯,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发现电器设备或线路故障,要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

五、 强化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做到人走门关窗闭。涉密文件按相关保密制度管理,现金按财务制度管理,个人财物自行负责。

六、 强化门卫管理。严格来人来访登记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登记,有特殊情况可进行调班并向办公室报备,不得漏岗、漏登。

七、 依法严格责任追究。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或违反相关规章制度,造成各类事故,导致国家财物损毁、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害、文件丢失或其他损失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通知。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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