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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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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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照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拨付耕地流出整改资金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所指出的问题和所提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各会办单位进行办理。

截至6月,全县耕地流出整改面积最大、任务最重的澴潭镇已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超额完成了整改任务。当前我县耕地流出整改原地翻耕起垄和异地补划出土见苗工作的补助标准为400元/亩,经核算,澴潭镇原地整改完成地块面积为16146.95亩,共计需拨付补助资金645.8780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完毕;澴潭镇异地补划地块面积为4185.78亩,已按照整改进度先行拨付50%,补助资金为83.7156万元。我局已将我县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待省厅审核通过后,我局将向县政府申请拨付剩余资金。

针对建议中提到的堰塘年久失修存不住水,机耕路不畅通,沟渠不配套的问题,我局将积极会同农业农村局、水利湖泊局等部门,对于已整改到位的地块积极开展细碎化土地治理、修缮水利设施、土地集中连片整治等工作。

针对建议中提到的需要大量资金对耕地进行翻耕,澴潭镇所辖村无力承担该项费用的问题,我局将持续向省自然资源厅、县委县政府汇报我县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情况,尽最大努力争取相应的耕地流出整改工作补助资金。

2024年7月22日


主管领导姓名: 周杨     联系电话: 0722-3339686         

经办人  姓名: 冷欢       联系电话: 0722-3338967      

邮 政 编 码: 441315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县政府督查室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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