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二、抽查事项
对采矿权人开采活动的行政检查。
三、抽查方式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内随机抽取。
(二)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内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当年不少于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70%。
五、抽查时间
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11月1日。
六、工作要求
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上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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