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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支持产业用地,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灵活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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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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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印发随县支持产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随县自然资规发〔2023〕4号)文件,产业用地(不包括房地产业)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

长期租赁,是指整宗土地在整个合同期内均以租赁方式使用,并由土地使用权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年租金的供应方式。长期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不超过20年。

先租后让,是指供地方供地时设定一定期限的租赁期,按照公开程序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先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承租方投资产业用地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再转为出让的供应方式。先租后让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

租让结合,是指项目用地供应时设定一定的条件,先以租赁方式向土地使用者供应土地,土地使用者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后,可申请将部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部分土地仍保留租赁性质的供应方式。租赁部分单次签约时限不得超过20年,可以续签租赁合同。

弹性年期出让,是指整宗土地以低于用地用途法定出让最高年限出让的供应方式,出让年限原则上不得低于10年。

上述这四种方式面向的主要是产业用地,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自行选择。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必须依法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承租方使用租赁土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后需办理出让手续时,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前期缴纳租金在转出让时可抵扣总价款。上述新方式供应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纳入供地方案报有批准权的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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