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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关于实施“两证齐免、三证同发”“拿地即开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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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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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县工业项目早落地,早投产,实现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现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多项改革成果和全省“五证联发”先进典型经验,特制定我县实施“两证齐免、三证同发”“拿地即开工”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带方案出让”工业项目建设工程审批质效,取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批复》环节,推行“三证同发”,通过跨部门、并联审批,流程再造,全程包保服务,实现工业项目拿地后1个工作日内同步发放《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

二、实施范围

(一)全县已完成区域性统一评价的各工业园区内,采用“标准地出让”供地方式,符合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业类建筑工程(不含危爆、危化品等特殊项目)。

(二)社会投资小型仓储、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即结构简单、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涉及危化品等特殊项目除外)。

三、工作流程

(一)集成化审批服务。带方案出让工业项目的企业提出“三证同发”申请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工业园区管委会、住建、发改、政数等相关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人,组成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三证同发”办理事宜。按“一个项目、一个工作群”实践经验,组建项目申报服务微信工作群,以增强各方沟通,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同时专班通过梳理材料,倒排时间进度表,形成“一项目一表单”,按计划督促相关单位完成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等等工作,待申报材料齐全后一网申报,实现“三证同发”。

(二)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发改等部门主动服务细化措施,县政数局积极配合。

1.经济开发区:落实园区土地征收,推动“标准地”供地,确定专人专班,明确项目代办员,协助企业进行代办申报。

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划定用地红线图、拟定规划条件、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审定设计方案、“带方案”出让土地、办理供地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配置“三证同发”审批流程。

4.发展和改革部门:本级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和节能审查;

5.政务服务和大数据部门:在政务服务大厅依托现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综合窗口设置“三证同发”窗口。

(三)优化办事流程。

1.优化土地预审服务。依据《随县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 出让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随县政办发〔2020〕8号),经济开发区对工业建设项目供地做到“标准地”出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办理供地手续时,与申办企业沟通,将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完善的材料准备就绪,确保拿地即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2.优化“三证同发”预审服务。项目供地出让前,利用办理土地招拍挂公示期的时间,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审定的红线图和规划条件,对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审批,相关单位协作提前服务,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完善材料;住建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将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与建设单位沟通提前做好准备,若材料不齐全的,采用容缺受理承诺制办理。

3.证书发放。在工业项目缴清土地出让金、契税后,当日在综合窗口一次性核发《不动产登记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可在窗口直按领取证书或选择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帮办代办。实行“一项目一专班一专员” 点对点服务机制,聚焦企业关心的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重点环节,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帮助和引导企业快速完成办理“三证”许可手续所需要提交的资料。

(二)创新审批模式。全面实行工程建设项目预审制度,实行工程规划、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三阶段并联办理,打破传统依次审批的惯性,在预审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向企业反馈,实行联合申请材料补正制度。充分利用土地挂牌出让到签订出让合同的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限(32天内)的间隙,保证企业在最短时间获得开工手续。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落实监管责任,对已精简的政务服务事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速职能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转变。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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