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控烟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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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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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股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股室,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股室控烟管理负责人须认真贯彻我局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股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股室人员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股室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局员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告,第二次给予严重告,第三次给予全局通报批评井开始扣发绩效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増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股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责任,若员工在本股室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效益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其所在股的当月效益工资。
     六、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局领导审批后,交局财务股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股室,每季度在全局公布。

七、对无视局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股室或个人,将按局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八、局设立“优秀无烟股室奖”,开展创建“无烟机关”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股室,给予年度适当奖励
     九、对戒烟成功的职工给予表彰。

十、本制从发布之日起行实施,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十一、本制度由局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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