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巩固廉政建设成效,现将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印发〈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规定,遵照执行。
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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