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残疾人证的资料及流程
办证资料:
1、提供残疾本人的2寸白底彩照4张;
2、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监护人的身份证;
3、既往就医病历(肢体、精神类)必带,其他类别的若有病历的也带;
4、听力、言语障碍的,若没有相关病历,要村(居)委会出具证明,证明是什么时间什么原因导致的双耳听不见,还是单耳听不见,并加盖公章。
办证流程:
申请人及家属持上述资料到镇残联(镇民政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表填好后,必须申请人本人和监护人携带申请表(属于智力、精神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这三类对象评残的,监护人证明要附在申请表里面)、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病历到指定的评残机构(评智力、精神残疾的,去随州市中心医院季梁院区;评其他类别的,比如: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的,或者评多重残疾的,如:同时评肢体、精神的,或者言语、智力的,都去曾都医院)进行残疾评定。评定好后,申请表就收到医院,申请人就回家,等一个半月左右去镇残联(镇民政办)领取残疾人证。
评残条件注意事项
1、视力、听力残疾,均指双侧功能,而不是单一功能损失;若一侧功能丧失,另一侧则功能存在,是不符合评残的,坚决不予填报申请;
2、疑似听力、言语残疾的,有医院病历的,就带医院病历;没有病历的,如若是聋哑或者盲人,要村(居)委会提供聋哑、双目失明的证明(加章)后去评定;
3、肢体残疾人(手),指四指全缺失或者大拇指全缺失,缺三指、二指都不够评残条件;
4、评肢体残疾,因病致残、因意外伤害致残、不能直观认定者,在治疗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也就是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住院,出院后满一年的,方可提出办理残疾人证申请;
5、评肢体残疾,在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时,请务必让患者家属提供患者患病时住院的出院小结,对于脑外伤,脑血管意外及其它脑部疾病所致的肢体功能障碍一般需要病情稳定及康复治疗一年半才能鉴定,最早也要一年才能鉴定;
6、评精神残疾,在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时,请勿必让患者家属提供近几年住院大病历及出院小结;而智力状况稳定性强,智力残疾一般不予升级,除非出现新的大脑病变如脑外伤、脑血管意外、煤气中毒、脑炎等;
7、属于智力、精神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这三类对象,要出具监护人证明,申请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复印在监护人证明的反面,不再用另外的纸张复印申请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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