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家岗村党群服务中心党员代表进行村支部换届选举投票,产生了新的支部委员:加子洲,王军业 万伟
范家岗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公告
(第1号)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报镇党委同意,范家岗村党支部决定,2021年11月8日为范家岗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日。希望党员珍惜民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投下神圣一票。
特此公告
中共范家岗村支部委员会
范家岗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公告
(第2号)
范家岗村党支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
一、任职资格条件
(1)组织关系在本村的中共正式党员,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2)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
(3)道德品行好。
(4)群众反映好。
(5)群众工作能力强。能组织、会协调,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6)带头致富能力强。有较强的发展观念,带头创业致富。
(7)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
有以下十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①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②受过刑事处罚;③存在“村霸”、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涉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④非法宗教和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⑥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或者仍在限期改正;⑦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⑧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⑨法治意识淡薄,道德品质差,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⑩其他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提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继续推荐提名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①政治能力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执行惠民政策不到位,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②法治意识不牢,不严格依法办事,任期内乡村治理较差;③履职能力不强,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墨守成规、看摊守业、不思进取,因个人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④工作业绩不优,不担当不作为,近3年内工作绩效考核连续2年在本乡镇排名靠后;⑤群众评价不好,为民办事不尽心不尽力,多数党员群众意见较大,不拥护不支持等。
二、推荐办法
1、民主测评。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
2、党员和村民代表推荐。在测评会上,全体党员、村民代表、部分群众按照镇党委确定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会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参会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会议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1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的20%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从不足半数人选中选取推荐票较多的人选再次进行推荐产生。
3、实行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得在同一村“两委”班子中任职,若属需要回避的人员,被党员和群众推荐为村党组织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按照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确定其中一人为候选人初步人选。
4、村党支部将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选举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呈报。
中共范家岗村支部委员会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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