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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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应坚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2.为加强本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时拓宽贫困人口增收途径,经村两委会及群众代表讨论通过,本村设置公益岗位12个,分别是:一组姜明珍,二组黄顿,刘运念,徐秋兰,五组徐太光,张振云,徐开号,潜继英,龚从兰,徐太振,贺莲芳,四组徐化广为保洁员,预计拨付工资3.4万元。
3.用于光伏发电占地租金0.2616万元。
以上方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两议两公开讨论通过后上报政府审核,并报县扶贫办审核备案,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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